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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给予2亿元支持,3年免租,“舟创未来”海纳计划启动申报

2022-10-21 关注学术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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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打造新时代海洋特色人才港

舟山面向全球发出2022年第二批

“舟创未来”海纳计划邀请函

2022诚邀全球英才

申报“舟创未来”海纳计划

来舟山创业创新 追逐梦想

共同打造新时代海洋特色人才港

  目标定位

  “舟创未来”海纳计划旨在招引和服务从事于海洋科技、海洋经济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团队),以更大力度引育舟山高质量发展急需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为加快打造新时代海洋特色人才港、高水平建设现代海洋城市贡献力量。

  01申报领域

  海洋科技领域——围绕现代海洋产业体系,重点支持绿色石化、海洋渔业、船舶海工、智慧海洋、现代航空、清洁能源、海洋生物等产业领域。

  海洋经济领域——围绕自贸区、海上花园城市建设,重点支持能源贸易、海事服务、海洋旅游、金融保险、电子商务、创意设计等产业领域。

  02申报条件

  创业团队项目

  团队包括1名负责人(<55周岁)和至少4名核心成员(平均年龄<45周岁)

  负责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核心成员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团队主要负责人和第一、二核心成员应担任过相当于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高级技术管理职务3年以上

  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国际领先、国内一流,符合舟山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具有市场潜力并能实现产业化

  依托企业成立时间一般应在2年以内(或在团队获得入选资格后6个月内在舟注册落户),企业注册资金实际到位不低于300万元,团队主要负责人和核心成员货币出资不低于200万元

  负责人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或团队核心成员持股总额不低于50%(持股成员不少于4名)且核心成员之一担任技术负责人或副总经理以上职务

  创新团队项目

  团队包括1名负责人(≤55周岁)和至少4名核心成员(平均年龄<45周岁),来舟工作时间不超过3年或计划来舟工作

  负责人应取得博士学位,此前应担任过相当于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高级技术管理职务3年以上,至少2名成员应取得海外博士学位,其他成员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掌握的核心技术应达到国际领先、国内一流水平,能较大程度推动舟山相关产业领域技术创新

  依托单位成立1年以上

  创业人才项目

  一般应具有理工科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55周岁)

  一般此前应担任过相当于中级及以上层次的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部门经理及以上层次的管理职务

  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国内先进,符合舟山产业发展方向,具有市场潜力并能实现产业化

  依托企业成立时间一般应在2年以内(或在人才获得入选资格后6个月内在舟注册落户),企业注册资金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低于30万元

  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占创业总投资的30%以上

  创新长期项目

  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50周岁,取得博士学位的,年龄不限)

  一般为此前担任过相当于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或担任过中高级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或在某专业技术领域得到业内高度认可的领军型人才

  核心技术水平国际领先、国内一流,且为舟山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能较大程度推动舟山有关产业技术创新

  所在单位成立时间应在1年以上

  揭榜挂帅项目

  无年龄、学历和职称等限制

  能领衔承接市级发布的揭榜挂帅清单所列项目

  青年英才项目

  应取得海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此前应在海外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或自主创业,取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连续工作36个月以上

  申报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承诺在近1年内回国并全职来舟山工作

  海外高工项目

  为在舟注册登记、纳税,且总部在舟的中资及中外合资企业引进的工程师

  此前应在国外从事工程、技术和管理工作,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或工艺的“高精尖缺”外籍工程类高层次人才

  所在企业聘用时间不少于1年,每年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2个月,年薪30万元及以上

  直接认定项目

  顶尖人才

  全职来舟创业创新的自然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顶尖专家,可直接认定为创业人才(团队)或创新人才(团队)Ⅰ类。

  杰出人才

  全职来舟创业创新的国家海外引才计划入选者(不在聘期内),根据申报类型,经尽职调查,可认定为创业人才(团队)或创新人才(团队)Ⅰ类,个人待遇仍按国家级杰出人才(B类)享受。

  举荐人才

  浙江海洋大学、浙江大学海洋学院、东海实验室主要负责人举荐的符合青年英才项目申报条件的青年人才,可直接认定为I类青年英才。

  绩效认定

  回国前在世界知名大学毕业,或在世界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领导职务,引进后在舟山高新技术企业、人才企业、在舟高校、科研院所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或自主创业6个月以上的,绩效较突出的,可直接认定为II类人才。

  以投代引

  引进人才项目符合创业团队、创业人才申报条件且机构实际到位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创业团队项目直接认定为Ⅲ类团队,创业人才项目直接认定为Ⅰ类人才。

  大赛遴选

  由市委人才办牵头举办的人才创业大赛,按人才获奖等次,经实地核查和企业尽调,符合条件的可分别直接认定为Ⅰ、Ⅱ、Ⅲ类创业人才,特别优秀的可破格认定为Ⅲ类创业团队。

  03支持政策

  创业项目支持

  创业资助

  海洋科技领域认定为创业团队项目,资助Ⅰ类1000万元、Ⅱ类800万元、Ⅲ类500万元,认定为创业人才项目,资助Ⅰ类300万元、Ⅱ类200万元、Ⅲ类100万元。

  海洋经济领域认定为创业团队项目,资助Ⅰ类500万元、Ⅱ类400万元、Ⅲ类250万元,认定为创业人才项目,资助Ⅰ类150万元、Ⅱ类100万元、Ⅲ类50万元。

  对国际一流团队和顶尖人才领衔的重大项目,按“一事一议”制定专项扶持政策,最高给予2亿元支持。

  场地免租

  按每人最高15平方米标准提供最高200平方米的3年免租创业场所或人才飞地租金补贴。

  基金跟投

  符合条件的,按引入机构投资额10%,给予每家企业最高1000万元的市科创基金跟投支持。

  业绩奖励

  主营业务年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按当年销售额的3%、3年内新购设备投入的10%、新发生研发投入的10%、新增产业化空间租金的10%,叠加追加最高100万元的创业资助。对入选“舟创未来”海纳计划且来舟产业化的人才飞地入驻项目,可提前获得创业资助。

  金融支持

  向合作银行申请无抵押信用贷款的,按年利率20%的比例给予贷款贴息补贴,时限不超过3年,每家企业累计不超过50万元。

  贡献奖励

  对地方的综合贡献额度, 前三年按100%予以奖励、后二年按50%予以奖励。地方综合贡献额度累计超出创业资助的,创业场地免租期结束后,再给予3年免租奖励。

  创新项目支持

  科研补助

  海洋科技领域认定为创新团队项目,补助分别为Ⅰ类500万元、Ⅱ类200万元、Ⅲ类100万元;认定为创新长期项目、揭榜挂帅、青年英才项目,资助Ⅰ类50万元、Ⅱ类30万元。

  海洋经济领域认定为创新团队项目,补助分别为Ⅰ类250万元、Ⅱ类100万元、Ⅲ类50万元;认定为创新长期项目、揭榜挂帅、青年英才项目,资助Ⅰ类25万元、Ⅱ类15万元。

  对国际一流团队和顶尖人才领衔的重大项目,按“一事一议”制定专项扶持政策,最高给予2亿元支持。

  年薪补助

  创新团队项目,补助为ⅠⅡⅢ类年薪的40%,创新长期、揭榜挂帅、青年英才项目,补助为Ⅰ类年薪的30%、Ⅱ类年薪的20%、Ⅲ类年薪的10%。

  补助期均为3年。

  综合服务保障

  Ⅰ类团队项目负责人、Ⅰ类人才认定类别为C类,Ⅱ类团队项目负责人、Ⅱ类人才认定类别为D类,Ⅲ类团队项目负责人、Ⅲ类人才认定类别为E类,均享受保障政策——

  编制保障: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浙江省海洋经济创新发展院事业编制管理。

  安居保障:按照人才类别,给予10-30万元安家补贴,30-70万元购房补贴和60-90平米周转住房。

  专家津贴:按照人才类别给予1000-3000元/月政府津贴,在牵头承接市级“揭榜挂帅”项目或受聘为特色产业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专兼职工程师期间,按高一类别享受政府津贴。

  其他保障:享受舟山人才码、子女就学、家属就业、健康医疗等“全周期”服务。

  对团队项目前三名核心成员,全职来舟工作的,按需提供最高90平米的精装修人才公租房。

  04申报支持

  达成申报意向后,将安排专人协助申报,做好项目申报相关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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