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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柔性引才实施办法(试行)

2023-07-05 关注学术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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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实施“庐陵英才”计划,进一步加大柔性引才工作力度,广泛凝聚引领和支撑高质量跨越式可持续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的柔性人才为不改变户籍或国籍以及与原单位人事关系,来我市开展创新服务并符合“庐陵英才”计划所列ABCD四类人才标准及其他根据“一事一议”原则确定的对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市属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挂职干部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引才方式

  1.项目引进。用人单位以项目为依托,与市外的高层次人才签订协议,委托进行技术创新、课题研究、产品研发等工作的引才方式。

  2.合作引进。用人单位与市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高层次人才集聚的单位签订协议,围绕共建平台、智力引进、技术交流、人才培养等开展合作的引才方式。

  3.兼职引进。用人单位通过协议特聘兼职的方式,邀请市外各类高层次人才担任技术顾问、特聘专家等引才方式。

  4.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柔性引才方式。

  三、政策支持

  1.生活补贴。A类人才每月10000元,B类人才每月8000元,C类人才每月5000元,D类人才每月3000元。“一事一议”原则确定的对象,参照人才类别划定确定。柔性人才在吉工作时间超过2个月的,按年发放生活补贴。少于2个月,但每月超过5天的,按月发放生活补贴。

  2.住房补贴。对聘期3年以上,每年在吉工作6个月以上的人才,协议期间可参照“庐陵英才”计划申请全额租房补贴或免租人才住房。

  3.交通补贴。对每月到吉工作3天以上的,参照公务人员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标准,报销不超过4次的往返车票或机票费用。

  4.项目补贴。对从吉安申报,以柔性人才为第一完成人完成的项目,入选国家科技奖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的,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项目补贴;入选江西省科技奖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项目补贴。对从吉安申报,以柔性人才为第二完成人完成的项目,入选国家科技奖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的,分别给予50万元、150万元、250万元项目补贴。

  5.其他。柔性引进人才发放“庐陵英才卡”,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到市“三甲”医院就医设“医疗服务绿色通道”,本人每年享受一次免费体检;可在市内国家A级及以上景区免门票旅游。柔性引进人才,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和相关领域有重要促进和特殊贡献的,可采用“一事一议”办法,给予奖励资助,其配偶随迁、子女入学等待遇参照C类人才政策执行。

  四、办理程序

  1.申报(每年11月1日开始,11月30日结束)。用人单位填写《吉安市柔性引才认定及补助审批表》并附相关材料,向所在园区管委会申报(井冈山经开区向党工委组织部申报),市直属单位向市直行业主管部门申报。

  2.初审(每年12月15日前完成)。所在园区初审同意后签字盖章,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审批表及相关材料报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加盖公章,于12月15日前报市委人才办。井冈山经开区党工委组织部、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直接报市委人才办。

  3.确定。由市委人才办复审,复审结果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服务管理

  1.人才柔性引进满一年后,由用人单位申请柔性引才认定及各项政策奖励及待遇。同一人符合多项人才政策的,按照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2.凡有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退回补助资金并取消相关优惠政策,五年内不得申请各类人才政策支持。

  3.本办法所需资金由受益财政负担。

  4. 本办法由中共吉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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