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桥学术体检服务-人才评价
首页 > 新闻资讯
关注我们
学术桥-订阅号
学术桥-小程序
浙江:2027年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将达到4所以上
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向社会公布《关于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简称《意见》)。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杭州3月30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剑平 )今天,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向社会公布《关于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7年,全省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将达到4所以上,中职学生通过多种渠道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80%,长学制人才培养达到中职招生的60%以上,逐步提高中职学生通过多种渠道升入本科的比例。

  《意见》提出,要稳步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高起点谋划高水平职业大学建设路径,以国家高水平高职院校为基础,整合优质资源组建一批高水平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多形式扩大本科职业教育规模,支持示范性高水平高职院校和符合条件的应用型本科高校申办职业教育本科专业。

  《意见》要求,巩固高职教育主体地位,1个地市(设区市)办好至少1所高水平高职院校。深入开展高职“双高计划”建设,支持一批专业群跻身国家新一轮“双高计划”,重点建设10所左右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高职院校;建设10所一流技师学院,打造一批具有产业特色的技工院校和特色专业。支持技师学院和高校合作开展长学制人才培养。

  在推进职普有效融通方面,《意见》还要求,在大中小学全面融入职业教育内容。中小学结合劳动教育、技术课程,建设一批省级职业体验基地,广泛开展职业启蒙、职业认知、职业体验活动。在普通本科院校加强实验实习实训实践教学,将职业体验和生涯规划贯穿学习全过程。探索举办一批突出技能培养的特色综合高中,实施职普融通教育。建立健全职普学分互认学籍互转机制,允许符合入学条件的职普学生进行学籍互转。

  此外,《意见》还提出,将适度压缩中职学校三年制招生规模。实施省中职“双优计划”,建设一批优质中职学校和优质专业。支持市域高水平高职院校在产业发达、人口集聚的县域开办校区(特色学院);完善经费保障制度,提高职业教育财政资金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落实职业学校与普通学校同等地位,高职院校在评优评先(考核)等方面与普通本科高校享受同等政策。

  

延伸阅读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如果作者不希望被转载,请与我们联系。
扫码关注学术桥
关注人才和科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