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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烟台大学坐落于仙境海岸、全国首批14个沿海开放城市、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核心区——烟台,是国内距海最近、拥有海岸线最长的滨海大学,是山东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山东省“一流学科”建设单位。
烟台大学是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直接援建、烟台威海人民共同集资创办的大学。现具有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招生资格和相应学位授予权以及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资格。
烟台大学现设22个学院(部),65个研究院所,66个本科专业,涵盖文、理、工、法、农、医、经济、管理、教育、艺术等10个学科门类。现有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个山东省“一流学科”,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进入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B类学科1个,世界一流学科排名前400和中国最好学科排名前20%的学科各1个。化学学科、药理学与毒理学学科等2个学科进入国际ESI学科排名前1%。
二、引进引才类别
根据专业能力和学术水平,引进人才分为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博士五类。
(一)杰出人才
两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重点人才计划杰出人才;或国(境)内外相同层次人才。
(二)领军人才(年龄不超过55周岁)
1.两院院士有效候选人;国家重点人才计划杰出人才;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泰山学者攀登计划”入选者等。
2.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科学家(专家);国家自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学术带头人。
3.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类)一等奖的首位人员;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
4.经专家评价和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与上述人才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三)拔尖人才(年龄不超过50周岁)
1.山东省“泰山学者(海外)特聘教授(专家)”、“泰山学者”青年专家;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其他省份省级人才工程入选者(相当于“泰山学者工程”);在国外知名高校获聘教授职务且取得国际公认学术成果的专家。
2.近5年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二等奖以上(含)、省部级技术发明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首位人员。
3.近5年主持国家级(不含国家基金委主任基金和小额资助项目)和省部级重大(重点)等科研项目2项,并以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在本学科学术期刊正刊发表SCI三区、EI、SSCI、CSSCI、A&HCI收录论文、《新华文摘》全文转载、《人民日报》和《光明日报》理论版学术论文合计10篇。
4.近5年入选ESI高被引作者。
5.经专家评价和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与上述人才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四)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
1.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且在国外知名高校获聘副教授职务且取得国际公认学术成果的专家。
2.全球TOP200高校博士应届毕业生、在全球TOP200高校或年度全球自然指数(NATURE INDEX)排名在前100位的高校与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研究1年以上的青年学者,且发表3篇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
3.近5年,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第二位)以上奖励;主持1项国家级项目(不含国家基金委主任基金和小额资助项目)或2项省部级有资项目。同时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学术期刊正刊发表SCI三区以上、EI、SSCI、CSSCI、A&HCI收录论文、《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出版学术专著、获国家发明专利等合计6篇(项),其中专利总数量不超过20%。
(五)青年博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
第一层次 全球TOP300高校博士毕业生,或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青年学者,或与上述人员水平相当者,且达到较高学术水平。或近5年以第一作者(含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领域SCI、SSCI一区期刊或学校确定的A刊发表论文2篇或《中国社会科学》发表论文1篇;SCI、SSCI二区期刊或学校确定的AB刊发表论文4篇。
第二层次 海外著名高校(研究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2年以上的优秀博士;或近5年以第一作者(含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领域SCI二区论文2篇或学校确定的B刊发表论文2篇或SCI三区、CSSCI全文收录4篇。
第三层次 符合学校教学科研需要,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博士。
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本科,且本科、硕士、博士和博士后阶段应有两个阶段是“985”(或国家一流大学)、“211”(或国家一流学科)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科)或国家重点科研院所或国外相同水平大学(科研院所)或国内著名行业类高校的全日制毕业生或研究经历。
学校紧缺专业(详见附件3)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学习经历等要求可适当放宽。
有特殊业绩者,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人才类别及层次。
三、引进人才待遇
学校将推荐各类人才积极争取山东省及烟台市的各类待遇。符合山东省“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相关条件的人才享受由省财政承担的3年15万的生活补贴,其他服务和待遇以《关于实施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为准。
对首次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就业创业且购房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按人才层次进行发放,其中,硕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2万元/人;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人才补贴标准为4万元/人;正高级职称人才补贴标准为6万元/人。
择业期(毕业3年内)来烟台工作的博士生及持烟台市“优才卡”的人员,可以在烟台市缴存公积金的当月即可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博士生贷款额度上限在基础上提高4倍,具体以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告为准,网站http://gjj.yantai.gov.cn/。
四、报名方式
在疫情防控期间,博士研究生和高级职称岗位招聘工作采用电话、视频、互联网等非现场接触方式办理有关事项。
博士研究生和高级职称岗位:应聘人员请填写《烟台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4)与个人简历同时发送至学校各用人单位和人事处招聘邮箱ytdxrsc@126.com,邮件名称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应聘学校各用人单位名称”。
硕士研究生岗位:需求信息为我校初步统计结果,具体报名、笔试面试等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2020年公开招聘简章为准。
烟台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ytu.edu.cn/
联系人:余志鹏
联系电话:0535-6902433 邮箱:ytdxrsc@126.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 邮编:264005
五、招聘计划及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以下信息为我校初步统计结果,最终方案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2020年公开招聘简章为准。
附件1:烟台大学人才引进与管理实施办法
附件4:烟台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