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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人才来粤工作将更便利 签证最长有效期可达10年

南方日报 2019-05-27 关注学术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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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今年发布的1号文《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科创12条”),包含了一系列促进科技创新具有突破性的政策。其中对优化外籍人才来粤工作,明确了一系列便利措施。

  广东省政府今年发布的1号文《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科创12条”),包含了一系列促进科技创新具有突破性的政策。其中对优化外籍人才来粤工作,明确了一系列便利措施。3月28日,记者从省科技厅了解到,省科技厅和省公安厅已经出台相关的政策实施指引。

  据了解,外籍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凭科技(外专)部门签发的确认函,向我国驻外签证机关申请办理有效期最长10年、停留时间最长180日的R字签证,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亦可办理有效期相同,或多次入境的相应种类签证;对需紧急入境的外籍人才,可凭科技(外专)部门签发的确认函或邀请函,直接在我省口岸签证机关申请办理临时签证入境(30日以内),入境后如需延长停留时间按规定办理。

  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的办理程序,由邀请单位向广东省科技厅(省外国专家局)提出申请,在线(国家外国专家局“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fwp.safea.gov.cn)提交材料,5个工作日内可获得确认函,相关信息交换至我国驻申请人所在国(地区)使领馆等。

  对于当我省境内单位邀请外籍人才来华从事管理、技术、科研、教学、指导、咨询等工作,停留时间不超过90天(含)时,指引简化了外籍人才短期来粤工作的程序。需要在90日以内来粤工作的外籍人才,凭科技(外专)部门签发的邀请函,可直接向我国驻外签证机关申请F字签证,入境后免办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而需紧急入境但未能在我国驻外签证机关办理F字签证的外籍人才,可凭科技(外专)部门签发的邀请函在我省口岸申请F字临时签证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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