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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时代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解读

科技日报 2019-10-22 关注学术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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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30条”出台后,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学者进行了重点解读。

  近日,北京市政府印发实施《关于新时代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科创30条”)。这是北京市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和时代坐标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科技创新领域推出的一项重大改革文件,其改革力度之大、含金量之高、影响范围之广,彰显了北京通过制度创新驱动科技创新、更好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更大决心,体现了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世界科技强国提供强有力支撑的责任和担当。“科创30条”出台后,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学者进行了重点解读。

  着力强化科技创新战略谋篇布局

  勇当建设世界科技强国

  的中流砥柱

  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是支撑世界科技强国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科创30条”提出,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超前规划布局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及国际前沿技术研究,加快推动在国家亟需的战略性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打造世界知名科学中心。积极承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科技创新基地,深入对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重点研发计划,推动更多重大任务在京落地。支持新型研发机构、高等学校、科技领军企业突破“卡脖子”技术,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开展战略协作和联合攻关,着力打造竞争新优势。为确保上述重大目标的实现,“科创30条”从组织机制、空间载体、财力支持、决策支撑等方面提供了多重保障。例如,加强北京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统筹建立全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领导协调机制,解决跨层级、跨领域重大事项;在“三城一区”分步骤依法推进审批权限赋权和下放;持续提高市区两级财政科学技术经费投入水平;推动建立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共同出资、共同组织国家重大基础研究任务新机制;成立市科技创新决策咨询委员会,在重大战略规划与改革政策制定、科技基础设施与科研项目布局等方面提供决策咨询等。

  解读▶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视察北京并发表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首都,怎样建设首都”这一重大时代课题。北京作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要在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的同时,更要为引领和支撑全国创新发展探索新路、积累经验,而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北京不仅要在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征程中当好排头兵,更要发挥“中流砥柱”作用,代表国家参与国际科技竞争与合作,尤其是加强面向国家战略需求的基础前沿和高技术研究,突破制约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系列“卡脖子”技术,加快扭转关键核心技术长期受制于人的被动局面。

  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经济局原副局长白津夫认为: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这正是政府科技管理部门应该干的事。改革举措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加强科技创新的统筹协调,这些举措旨在优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顶层设计,加快消除各领域、各部门、各方面科技创新活动中存在的分散封闭、交叉重复等碎片化现象,避免产生创新“孤岛”,有助于加快建立健全各主体、各环节协同高效的创新体系,对集中资源、形成合力,突破关系国计民生和经济命脉的重大关键科技问题大有裨益。

  “接地气”“动真招”“破顽疾”

  人才体制机制改革

  解“燃眉之急”

  针对各类人才尤其是各用人单位高度关注的编制与薪酬、人才评价、合作交流及服务保障等问题,“科创30条”逐一予以改革回应,令人耳目一新。例如,推进科研事业单位编制全市统筹调剂使用;允许市属事业单位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吸引高层次人才;除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下放自主评审权限外,重点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学科技人才评价及技术经纪人才专业评价改革;为“双肩挑”科研人员出访提供便利,包括单位和个人的出国批次数、组团人数、在外停留天数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科创30条”还进一步优化了外籍人才引进及服务保障措施等。

  解读▶

  所谓“功以才成,业有才广”,谁拥有一流的创新人才,谁就拥有科技创新优势和主导权。人才聚集是北京拥有的最大优势之一,某种程度上北京也面临着人才总量不少而人才结构性不足的矛盾,特别是在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重点学科等领域的领军人才仍存在明显不足。解决此矛盾,关键是改革和完善人才发展机制,建立更为灵活的人才管理机制。目前,我国人才体制机制改革也逐步迈入深水区,剩下的体制机制障碍属于难啃的“硬骨头”,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编制、薪酬、评价、出国交流、服务保障等都是关乎人才切身利益且不得不直面或需要耗费单位与个人不少时间和精力去处理的难题,只有把这些“接地气”的问题解决好了,人才方能心无旁骛地创新创业,天下英才则纷至沓来。

  北京安贞医院精准医学中心主任、北京市心肺血管疾病研究所副所长、教授杜杰表示:事业单位的编制往往和待遇及服务保障挂钩,也是很多人才获得认可的“心理门槛”。有些单位本来编制缺口就大,而在引进人才的时候,对方往往又会提出编制的问题。如今,按照“动态调整、周转使用”的原则,推进科研事业单位编制全市统筹调剂,一方面有助于解决“缺编排队”和“空编不用”的问题,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探索事业单位管理改革创新。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刘清珺表示:对于许多科研院所来说,财政无法承担也无从解决聘请高端人才的薪酬,且高额年薪存在挤占本单位工资总额的风险,使用人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和效果大打折扣。“科创30条”提出,允许市属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全时全职承担重大战略任务的高层次人才,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更为重要的是,明确该项支出不受本单位工资总额和绩效工资总量限制。这项改革举措非常及时也很有必要,用人单位可以更有底气自主灵活地引进亟须的高端人才。

  以人为本 放管结合

  科研管理改革持续减负

  为创新松绑

  继2016年北京出台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28条”改革举措之后,时隔3年,“科创30条”再次就科研项目和经费等科研管理改革开展“减负”行动,为创新“松绑”。在项目管理方面:推行项目材料网上报送和“材料一次报送”制度,实现一表多用;减少科研项目实施周期内的各类评估、检查、抽查、审计等活动;除设备费与间接费用原则上不予调增外,其他科目的使用和调整全部下放至项目承担单位。在经费管理方面:开展经费激励试点,智力密集型财政科研项目的间接费用核定比例可达30%,基础研究领域中数学、物理类科研项目可达60%;开展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项目负责人可根据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自主决定使用项目经费,且不设科目比例限制等等。在科研机构管理方面,进一步深化科研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推动科研机构制定章程,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主管部门对章程赋予科研机构管理权限的事务不得干预。

  解读▶

  2016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科技三会”上强调,要着力改革和创新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让经费为人的创造性活动服务,而不能让人的创造性活动为经费服务。近年来,虽然国家和北京市一直在大力推动赋予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但有科研人员反映一些政策落实不到位,这说明科研体制机制改革仍有许多“障碍”要破,此次改革就是要继续破除“坚冰”,而且举措更细更实更易于操作。

  国家科技部办公厅调研室原主任胥和平认为:科研活动本质是人的创造性活动,不确定性是其最大特点。管理不确定性的科研活动不能等同于管理程序性的行政工作。科研管理核心就是要以科研人员为本。进行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是以人为本的新尝试,顺应了科研人员的呼声。“科创30条”强调,对科研项目、科研活动的审计和财务检查,要尊重科研规律,建立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问题整改问责、共同落实的工作机制,给科技人员更宽松的空间。这些举措更有利于“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有利于强化相关部门推动科技创新协同、减少对科技创新活动的干扰,有利于真正为科研人员“减负”。

  营造一流创新创业生态

  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

  全面创新改革“金声玉振”

  为深入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改革,“科创30条”在促进重点产业发展方面,提出了建立绿色审批通道,提高“10+3”高精尖产业项目落地建设效率;在市场准入便利化方面,将创新适合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监管机制,并提升科研条件通关便利化水平;在科技与金融融合方面,对于投资早期“硬科技”的引导基金设立的子基金建立注册绿色通道,试行银行信贷业务的差异化风险补偿机制,建立财政支持的知识产权保险风险补偿和保费补贴机制;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支持科技型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和经营需要在各区之间合理流动,推进工商税务登记迁移一体化办理;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提高侵权成本;为弘扬创新文化,让群众享受到更多先进技术带来的便利,“科创30条”提出建立市级层面应用场景建设统筹联席会议制度,聚焦人工智能、5G、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北斗导航与位置服务、生命科学、前沿材料、新能源、机器人等重点领域搭建应用场景。“科创30条”在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和提升开放合作水平方面提出新的改革举措。办好中关村论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集科学技术交流和成果展示、发布、交易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

  解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发展正面临着动力转换、方式转变、结构调整的繁重任务,科技创新是核心,抓住了科技创新就抓住了牵动国家发展全局的牛鼻子。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改革,涉及市场公平竞争、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金融创新、人才培养和激励、开放创新、科技管理体制等。2015年以来,国家在京津冀等8个区域(城市)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营造创新驱动发展的良好生态和政策环境,并已形成一批先行先试改革措施成果且作为成功经验向全国推广。

  中科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党委书记、中科院创新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穆荣平表示: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国家战略,在促进区域协同创新方面,“科创30条”提出,促进京津冀政策互通,这是大势所趋。京津冀科技计划合作、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互认、公共服务平台共享共用、科技创新券互通互认、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结果互认,这些措施将为三地科技创新合作创造新希望新契机。选择在医药健康等领域开展有关试点,三地合作基础好、互补性强,也符合市场规律,是较好的改革协同切入点。

  北京集创北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CEO张晋芳认为:从长远看,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进入高强度竞争阶段,比拼的是综合实力,所以必须深化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改革,其中优化营商环境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科创30条”对于优化创新创业环境的改革部署有几个突出的特点,如更加注重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更加注重对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的支持,更加注重给予创新成果更多场景应用和市场机会,更加注重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更加注重金融服务体系的构建等等。另外“科创30条”还提出了包容审慎监管模式、提升重点产业市场准入便利化等措施,适应了高精尖产业、互联网经济、共享经济、平台经济等发展变化,突出反映了如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和市场决定性作用相结合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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