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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智库高端人才

2017-07-11

山东省智库高端人才支持对象,支持政策及申报条件细则

  支持对象:

  从事公共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的人才、相关专业技术岗位人才,具有相关经验的离职或退休党政领导干部、企业高管

  支持政策:

  1.智库高端人才中遴选若干首席专家确定为“泰山学者特聘专家”,管理期内全职人选省财政提供200万元经费资助,兼职人选提供100万元经费资助;遴选若干岗位专家,优先推荐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财政每月发给省政府津贴1000元。

  2.海内外全职引进的首席专家、岗位专家,符合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任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可直接予以聘用。

  3.各级党委、政府确定的重要调研课题优先委托智库高端人才团队承担;并通过现有资金渠道积极支持其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政策研究。

  4.智库高端人才团队相关研究成果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对服务党委政府决策、推进全省改革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或有重大贡献的,探索“以奖代补”或“后补助奖励”方式给予资助。

  申报条件:

  1.从事公共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的人才,提出的政策建议被省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纳。

  2.专业技术岗位人才,须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相关成果奖励(省部级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首位)或海外重要奖项。

  3.在职人选应担任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离职、退休人选应担任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为本领域造诣深厚的研究权威。

  4.在职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离职、退休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对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申报主管部门:

  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0531-51775087)

  省智库高端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0531-8207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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