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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项目

2017-07-11

山东省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项目支持对象,支持政策及申报条件细则

山东省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项目

(西部经济隆起带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

  支持对象:

  西部经济隆起带59个县(市、区)和扶贫开发任务较重的18个县(市、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存续期1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

  支持政策:

  主管部门每年制定下发年度人才项目申报指南,受援地企业可进行人才项目申报;省区域发展战略推进专项资金根据企业所申报人才项目等次给予经费补助。

  申报条件:

  1.引进人才应符合年度申报指南规定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引进人才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合同为准。

  2.柔性引进人才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博士以上学位,与本地企事业单位有稳定的合作基础;全职引进人才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

  3.人才项目应为具有行业先进水平的科技攻关、新技术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项目;应在规定年限内未获得过省级同类财政资金支持;如已获中央财政性资金支持,加上本次申请的资金不应超过总投资的70%。

  申报主管部门:

  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0531-51775091)

  省区域办西部经济隆起带建设指导处(0531-8619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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