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实施情况报告时指出:部分高校将主要精力和资源放在学校排名、论文数量、项目申报等显示度较高的工作上,对长远发展谋划不够。
根据监督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于今年6月至9月开展了高等教育法执法检查,这是高等教育法颁布以来首次开展的执法检查。
检查组分4个小组,赴黑龙江、新疆、山西、辽宁等4个省(区)、11个地市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实地检查和抽查37所高校,召开17场座谈会,听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汇报,与高校负责同志、师生代表座谈。
同时,委托北京、上海、浙江、安徽、广东、广西、重庆、贵州、陕西、甘肃等10个省(市、区)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高等教育法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
报告指出,部分高校聚焦人才培养的意识不强,过于重视外部评价,在学校发展上急功近利,主要精力和资源放在学校排名、论文数量、项目申报等显示度较高的工作上,对长远发展谋划不够。
究其根本,既有破除“五唯”不彻底的原因,也有科学评价体系尚未健全,政策导向不落地的原因,重学科建设轻人才培养、重教书轻育人、重理论轻实践的倾向还没有根本扭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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