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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领域也要“打黑除恶”

2019-09-24 李志民

从本质上看,网络不安全是源于人性的恶,而不是网络的坏。

  网络安全是指网络系统的硬件、软件及其系统中的数据受到保护,不因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受到破坏、更改、泄露,系统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网络服务不中断。现实中,不少人将社会问题归结于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的进步,事实上,出现网络安全问题的原因是极为复杂的。

  从本质上看,网络不安全是源于人性的恶,而不是网络的坏。任何网络安全事故背后都是人为操纵的。互联网只是一种工具,工具的好坏取决于用途。技术从来都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可以提高生产效率和服务能力,扩大服务范围,造福人类,另一方面技术也可以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成为犯罪的工具,危害社会。

  如果将网络安全的双方比喻为矛和盾,那么说白了都是人性作祟,攻击者因贪欲、利益纠葛以网络的弱点为后门,悄悄潜入行使不法之事;而使用者高估了网络的便利,忽视其风险,期望越高失望越大,迁怒于网络的发展,可以发现,人性在这个过程中实现了双重的挤压,而网络安全成了“替罪羊”。

  如同现实社会需要法律作为准绳来遏制人性之恶,在网络中也需要规则来破除来自人性的挤压,为互联网创造和谐良好的发展环境。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注意:

  首先,必须严厉打击某些披着网络安全外衣的公司借助电脑病毒“自产自销”。

  计算机病毒(Computer Virus)是编制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功能或者数据的代码,能影响计算机使用,能自我复制成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在种类繁多的计算机病毒中,危害性最大的就是针对网络的病毒,理由也很明显,由于网络的连通性,病毒可以最大程度的快速复制,感染整个网络,这也是网络安全的最大黑手。

  现实中,有些公司打着网络安全的名义自己设计病毒进行扩散,再号召网民用自家产的杀毒软件进行杀毒,既保障了自己的商业利益又实现了研发成本的最小化(自己设计的病毒自然知道如何消灭),很有点自产自销的意思。这种做法在加深了用户网络安全恐惧的同时,也恶化了网络使用环境,应予以重点打击。

  其次,基于商业利益的竞价排名所进行的各种推送因为“广告性质”的曝光引起了使用者的恐慌,加大了他们的辨别成本,造成了信息大爆炸时代的混乱,客观上影响了网络的使用,应予以规范。一些企业为了商业利益,利用黑客技术手段侵入对手计算机系统获取商业情报;一些信息咨询公司利用黑客手段侵入计算机系统收集网民和行业企业的各类信息,汇集并归类行业发展报告出售;甚至一些不法分子肆意挖掘个人隐私信息,导致骚扰电话不断、垃圾短信泛滥等等。这些以不当技术手段获取非法利益的网络行为都应该受到严厉打击。

  最后,各种基于标签的“无意”推送造成了大量的信息冗余,肆意扰乱网民正常使用网络,也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总之,网络安全的问题应该从人性挖掘,从大环境整治入手,着眼大局进行有效治理。网络安全问题的防与治,防只是手段,治才是根本,因为只有严厉打击网络犯罪,才能实现网络安全。如果网络安全治理的责任往下推,不注重“打黑除恶”,网络安全问题会越来越严重。(责任编辑王世新,图片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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