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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增选年是社会风尚与院士良知的大考年

2019-05-24 李志民

两年一次的院士增选自上个星期中国工程院公布今年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名单起,引起了学术界甚至全社会的关注。如果我们把院士比作是科学和技术界的明星,不知道与文艺和娱乐界的明星比哪个数量更多一些?追院士的是教授,追影视明星的是青少...

  两年一次的院士增选自上个星期中国工程院公布今年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名单起,引起了学术界甚至全社会的关注。如果我们把院士比作是科学和技术界的明星,不知道与文艺和娱乐界的明星比哪个数量更多一些?追院士的是教授,追影视明星的是青少年,显然追星的教授人数无法与青少年数量比。我们的社会能否让青少年追院士成为风尚,或者让大学生有追院士的冲动,甚至范围再小些让广大科研人员有追院士的渴望,这些都会对提高国民科学素养有帮助,对建设创新型国家有利。

  院士制度是国家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和尊重创造的制度设计。能够当选院士,是科技工作者的莫大荣誉,同时也应担负起巨大责任。总的来说,院士们为国家科技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院士称号不仅是一种个人成就和荣誉,同时,它还代表着社会责任感,也代表着社会价值取向。社会必须树立正能量,才能引领我们积极向前。如果把当院士是为了追逐名利的多了,院士实际水平名副其实的就少了,因而,院士的良知与表率作用非常关键。

  院士的学术诚信是我国科技界、学术界学风建设的引路标,直接影响着中国整体的科研环境。近年来,个别院士科学道德失范的现象不同程度发生,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注。良好的学术风气需要院士等学术权威带头营造,这是院士们的责任和义务。

  由于种种原因,社会舆论对于院士制度的质疑和争议从未停歇过。主要包括院士是否应该退休、院士的评选方法是否公正、甚至腐败等等。院士除了科研和教学,还应当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比如有些院士在各自领域内的一些学会兼职,参与政府组织的一些重大事件的咨询等,也是以另外一种方式对社会作贡献。但是,院士和普通人一样,精力和时间也是有限的,如果在社会组织兼职和参加社会活动过多,必然会影响到科研和教学等工作,所以必须坚决反对院士兼职过多,特别是与所研究专业无关的社会组织兼职,徒挂虚名。

  当前,存在的院士到好几所大学兼职的现象,有大学自身的原因,也有院士不自量的原因,这本身就是学风不正。全国如果按照各大高校声称的院士人数,要远远大于实际的两院院士数量。其实,院士兼职是可以的,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利用其影响,对他所兼职学校的学科发展起到引导作用,但如果身兼数职,一个院士在多所大学和单位兼职就是问题。院士兼职必须要与本人研究专业相关,并要与自身精力相适应,避免过多兼职,一个人精力毕竟有限。

  另外,还有比较影响学术风气的问题是,很多城市打着创新发展的旗号,设立院士工作站、建立创新中心,为了吸引院士等学术权威出台了很多“诱人”的政策,给房、给地、给资金,于是就出现院士在全国许多城市占房子、占地的现象。当然,如果某位院士能立足一处,集中精力,倾入所能,对当地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还是能起到很好的带动作用,但如果到处“圈地”,只为利益,则对学风建设不利。

  对于院士个人来讲,有荣誉则应有更大的责任。这种责任不仅包括学术上的带头和引领,最重要的是要在学风建设和科研诚信方面承担起更大的责任。早在多年前,中国工程院和中国科学院都制定了院士科学道德自律准则,要求院士们“坚持真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文过饰非。坚持严肃、严格、严密的科学态度,反对学术上的浮躁浮夸之风。坚决抵制科技界的腐败和违规行为”,等等。

  院士不仅要在弘扬科学精神、维护科学尊严等方面做出努力和贡献,在做人做事做学问等方面也应该为全社会树立典范。院士不要在无实质性贡献的论文上挂名,要避免参加各种与自己专业无关的答辩、评议、鉴定、评审、咨询和评奖等活动,确属自己专长又有余力参与的才参加,在对有关社会热点问题公开做出评价时需谨慎和客观,尽量减少礼仪性和庆典性的社会活动等。(李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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