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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紧箍咒”影响院士增选公平

2019-03-14 李志民

我们国家的院士通常是指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每两年增选一次,今年又逢增选年,有志者正在准备申报材料。院士增选公平与否历来是学术界的热点。

  我们国家的院士通常是指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每两年增选一次,今年又逢增选年,有志者正在准备申报材料。院士增选公平与否历来是学术界的热点。

  院士制度是国家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和尊重创造的制度设计。整体上,院士们为国家科技发展做出过很大的贡献,当然也存在贡献很大的科学家没有评上院士的。因此,社会舆论和学术团体对于院士制度的质疑和争议,也从未停歇过。主要包括院士是否应该退休、院士名额多了还是少了、院士的评选方法是否公正、院士光环附带的利益是否恰当、如何杜绝院士评选可能产生的腐败问题等等。

  根据院士增选相关细则和实施办法,院士增选程序要经过两个阶段:提名和确定候选人阶段与院士评审和选举阶段。在提名和确定候选人阶段,一般情况下,申报人可单独通过院士或中国科协有关学术团体提名,只有获得3名院士提名或有关学术团体提名者才能进入相应的学部预选和确定候选人阶段。学部常委会组织各专业组和学部全体会议,对被提名人进行两轮评审,分别产生本学部进入第二轮评审的预备候选人名单和学部选举的正式候选人名单。院士评审和选举阶段又是两轮,各学部根据确定的增选名额,对进入学部选举的正式候选人实行差额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进入全院选举的终选候选人,差额比例为20%;终选候选人名单须经主席团会议审定,终选采取等额选举,参加选举的院士超过全院有投票权院士人数的二分之一,选举有效,获得赞同票数超过投票院士人数二分之一的候选人当选。从院士增选程序上看,可以说非常严格,今天,想探讨的是大家关心的两个话题——院士制度的名额设计和院士光环下的利益。

  首先,院士名额的多了还是少了?

  根据《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和《中国工程院章程》的规定,增选院士每两年进行一次,每次增选总名额及各学部的名额分配,由主席团研究决定。根据历届增选的院士名额看,两院增选院士隔年增加合计不超140名,其中,中国科学院增选院士将不超过65人,中国工程院不超过75人。

  对于当选的院士学术能力,我们自然不容置疑,然而,即便有一系列改革的努力,由于受限于名额的束缚,达到相应同等学术水平的候选人长期努力仍然无法入围,只有扼腕长叹,如果此尴尬的现状难以破局,便难以达到广泛意义上的公平。那么,国外的院士名额是如何设计的呢?

  其实,从翻译的严格意义上来讲,国外许多国家没有院士,将此类相应的人士称为会员。下文通称为“院士”。众所周知,院士及院士制度起源于法国。法国于17世纪中叶最早建立院士制度,后该制度被其他国家纷纷仿效。各国相继成立(国家级性质)科学院,聘选院士。在法兰西学院过去300多年的历史中,一共仅仅产生过709名院士。也就是说,法国平均每年才会产生两名法兰西院士。

  以法兰西学院为例,法兰西学院始终保持了40名院士这一“神奇”编制。名额如此稀贵,不难理解,为什么雨果在连续申请4次后才被选中,而法国著名作家左拉则连续24次被法兰西学院拒之门外。

  法国人很尊重院士,将院士尊称为“圣人”。当其40名院士当中有人去世时,才会遴选新院士来弥补这一空位。不过,新院士的选举往往要在老院士去世后几个月进行。法兰西把这几个月称为“悼念期”,以表示对去世院士的尊重。

  全世界的“院士”从本质精神上都大同小异,都属于科学及学术界的最高(终身)荣誉头衔。评选制度从原理上大同小异,由已当选的院士来推举、投票。

  从名额来看,与法国宁缺毋滥的稀缺思路相近的国家,比如,据近年的媒体报道,英国皇家学会对新成员的推选有严格的名额限制,目前共有1527名院士。每年只能选出最多44名新院士。对此,媒体存在其他的说法是皇家工程院每年从被提名的候选人中邀请40到60位工程师成为新院士,总之,名额不多。

  日本学士院的“院士”即会员,为终身荣誉,一直采取的是相对较低的定额制。规定会员仅为150名额。从1879年的定员40人,逐渐地发展到1956年学士院会员定员150名保持至今。现只有134位,缺16人名额。

  其他国家的院士是如何安排名额的。

  美国三大研究院每年都会增选新院士。目前,美国国家科学院每年最多可产生84名院士,这些院士须为美国公民,同时还会最多选出21名外籍院士。美国国家医学院每年新增65名院士、5个外籍院士,授予在医疗和公共卫生等多个领域成就卓著的学者。美国国家工程学院每年增选院士人数不超过上年度院士总数的3%,授予在工程研究、实践以及教育领域的杰出人才。

  俄罗斯科学院是俄罗斯的最高学术机构。目前俄罗斯科学院院士编制为1289名,包括513名院士和776名通讯院士。一般至少是3年进行一次院士补选。

  德国的科学院包括8个地方科学院、一个工程院和利奥波第那科学院。2008年,德国才有了自己的国家级科学院。达尔文、居里夫人、爱因斯坦等著名科学家等都是利奥波第那科学院的院士。院士名额也有一定限制。据媒体介绍,目前科学院每年新接收大约50名院士。目前院士总人数约1500人。

  以上的数据,我们得结合人口的数量和从事科研工作的人数来对应,直观地讲,美国的人口不到中国的1/4,院士竟然有四五千人,是中国院士的3倍。借鉴国外的经验,只有两个办法解决难题,一,缩小名额,二,扩大名额。然而,从我国大国人口众多的国情来看,应该倾向于后者。呼吁相关的部门调整名额的设置,增加名额,让更多的有学术水平的人才加入到院士的队伍。

  其次,利益的诱惑。

  那么,仅仅增加名额能够改变窘局吗?不是的。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章程中,对院士的定义是“国家设立”的自然科学技术方面或工程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那么为什么对于院士的追逐,已经不仅仅是学术界的趋之若鹜,原本不属于此行业范畴的角逐者都蜂拥而至。

  对于院士的诱惑力,有的人注重的不仅仅是学术荣誉,而是院士光环下的利益。因为我国的院士不仅仅是一种荣誉称号,而且更具有经济和行政意义,与利益紧密地联系。

  院士均享受国家规定的院士津贴,院士所在单位也发放地方院士津贴,发放的津贴金额少则每月千元,多则每月上万。国务院还规定资深院士享有资深院士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最主要的还是有了院士头衔,可以主导国家在某领域的科研项目,与地方政府建立院士工作站,可以参政议政等。此外,受邀参加各种成果鉴定、项目验收、学术报告、各种咨询等收入可观;在科研薄弱的省份,院士享有副省级待遇成了不成文的规定等等。

  从国家到地方政策的照顾下,利益的光环让随之带来相应的问题。有媒体报道,某落马“老虎”曾两度参评院士,并且坦言向企业老板受贿达到千万以上的数额用于参评,只差一票落选,这也成为受贿的理由。

  那么,利益如此紧密地联系,如何规避呢?

  从隶属来看,国内外的院士机构隶属略不同。有的属于政府机构政府背景(如日本学士院、中国大陆的中科院和工程院等),有的属于民间组织性质的(如美国国家科学院等),有的属于皇家特许授权组织(如英国的皇家学会等),有的属于公共组织(如德国的巴伐利亚科学学会),当然,这并不是最重要的原因。

  而是,纵观各国的科学组织,除了俄罗斯以外,在美、英、日、德、法等国家的科学学会的会员只是一种对于他们科研工作认可的荣誉称号,不具有经济和行政意义。许多国家的学会成员不但无收入、无津贴,反而要交会员费。即便有补贴,也是象征性的补贴。比如美国的院士只是三大研究院的“会员”,不仅领不到工资,还要每年缴纳会费;英国和德国的学会主要目的是促进学术交流和科学普及。德国的院士,工作完全是名誉性的,没有任何报酬。当选院士除了荣誉,不会带来任何物质上的利益。英国的三个主要学会都是在英国注册的侧重于资助研究的行善性组织。

  而且,虽然作为政府的科研机构,但是由于日本学术会议主要向政府提供咨询,日本学士院则以颁奖为主,其职能相对单一,而日本的科研实体也主要依靠民间企业,一定程度上杜绝了利益的挂钩。

  俄罗斯则是从选拔的时候,注意避开利益输送的利益链。比如,成为俄罗斯科学院的院士或通讯院士,必须经过严格的学术评审和遴选程序。最后的选举投票表决得上千人参加。

  许多舆论认为,院士候选人为争取票数而对在职院士进行“拉票”的行为或是滋生腐败的原因。然而,这并不是主要的根源,只有破解名额与利益的“紧箍咒”,以上的难题迎刃而解。参照中国的实际情况,呼吁调整名额,增加名额,提高院士在学术共同体内的责任,相应地弱化其与利益挂钩的程度。(李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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