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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印发《中国教育监测与评价统计指标体系》

2021-01-14 教育部

修订后的指标体系更具科学性和针对性,能够更好地监测与评价各级教育事业发展状况。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国教育监测与评价统计指标体系(2020年版)》的通知

教发〔202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充分发挥教育统计工作对教育管理、科学决策和服务社会的重要作用,我部组织专家对2015年发布的《中国教育监测与评价统计指标体系》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修订后的指标体系分为综合教育程度、国民接受学校教育状况、学校办学条件、教育经费、科学研究等5类共120项,与修订前的指标体系相比,保留原指标36项,修订整合原指标50项,新增指标34项。修订后的指标体系中,有18项为国际组织的常用教育指标,有18项借鉴了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教育监测评价指标,并结合我国教育事业发展情况进行了适当调整。修订后的指标体系更具科学性和针对性,能够更好地监测与评价各级教育事业发展状况。

  现将新修订的《中国教育监测与评价统计指标体系(2020年版)》印发给你们,供参照使用。

  附件:《中国教育监测与评价统计指标体系(2020年版)》

  教育部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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