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简称“千人计划”),主要是围绕国家发展战略目标,从2008年开始,用5到10年,在国家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中央企业和国有商业金融机构、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主的各类园区等,引进并有重点地支持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战略科学家和领军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
 
招聘领域
数理科学、化学、环境与地球科学、信息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生命科学、经济与管理、人文社会科学等专业领域。
提供待遇
1. 中央财政给予人民币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2. 按照相关政策提供非常优厚的薪酬;
3. 提供宽裕的周转住房,并提供足够购买大户型乃至别墅的购房补贴;
4. 提供相当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和宽裕的科研用房;
5. 享受医疗照顾人员待遇;
6. 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可参加中国境内各项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等;
7. 聘期内境内工资收入中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探亲费、子女教育费等,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税前扣除;
8. 引进人才的配偶安排合适工作;
9. 子女进入西大幼儿园(重庆市重点)、附小、附中(重庆市重点);
10. 外籍引进人才及其随迁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2-5年有效期的多次往返签证。
招聘领域
数理科学、化学、环境与地球科学、信息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生命科学、经济与管理、人文社会科学等专业领域。
 
提供待遇
1. 中央财政给予人民币50万元的补助;
2. 按照相关政策提供非常优厚的薪酬;
3. 提供非常丰厚的安家补贴;
4. 提供充足的科研资助经费和宽裕的科研用房;
5. 根据引进人才实际需要,可为其办理出入境、医疗、保险等手续。
6. 协助安排其他工作生活相关事宜。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人工智能 | 车辆工程 | 热能与动力工程 |
工业工程 |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 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 电机与电器 | 模式识别与系统 |
材料加工工程 | 材料学 | 材料物理化学 | 复合材料 |
材料检测与表征 | 通信工程 | 信息安全 | 信号与信息处理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测绘科学与技术 | 水工结构 | 农业水利工程 |
结构工程 | 道路与桥梁工程 | 工程力学 |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
给水排水工程 | 构造地质学 | 矿物岩石矿床学 | 沉积学 |
变质岩石学 | 地球物理学 | 应用数学 | 计算数学 |
概率统计 | 基础数学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光学工程 |
物理学 | 运筹与优化 | 交通信息工程与控制 | 道路与铁道工程 |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 载运工具与运用工程 | 软件工程 | 数字媒体技术 |
嵌入式系统 | 信息系统 | 网络软件开发技术 | 高分子化工 |
化工过程及机械 | 化学工程及技术 | 分析化学 | 食品科学 |
食品营养与功能 | 食品安全检测 | 建筑学 | 城乡规划学 |
风景园林学 | 设计学 | 工业设计 | 广告学 |
生物医学工程 | 制药工程 | 药剂学 | 药理学 |
精密仪器及机械 |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 光电信息工程 | 管理科学 |
信息系统 | 工商管理 | 经济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财政学 | 金融学 | 金融工程 | 英语语言文学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哲学 | 法学 |
 
学校对入选国家“千人计划”、“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安徽省“百人计划”实行年薪制
 
具体的工资待遇、条件建设费、安家费等可面议。
 
 
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
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
 
按规定享受基本工资和校内工作津贴以外,同时享受以下待遇
专项薪酬津贴:人民币5-50万元/年
科研启动经费:人民币20-200万元
购房补贴: 人民币50-100万元
安家费: 人民币5-20万元
学科建设经费:人民币100-1000万元
 
学校结合学科发展规划及应聘者本人学术水平与发展潜能,通过与本人面谈,根据《江南大学高层次领军人才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组织评定。具体待遇以江南大学高层次领军人才待遇评定委员会最终评审结果为准,以协议方式确认具体薪酬待遇与科研支持力度。
 
 
(一)招聘条件
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55岁;
2、在海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担任副教授以上职位;
3、应具备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具备较高创新能力,研究水平及成果为同行公认;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核心技术;
4、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
5、如申报成功,在我校连续全职工作不少于3年。
 
(一)招聘条件
1、需具备“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岗位的1-3项招聘条件;
2、系国家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
3、现在海外工作;
4、如申报成功,在我校连续工作三年,每年时间不少于2个月。
 
一、“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岗位
1、提供良好的实验和办公场所,配备科研助手、组建学术梯队并提供科研建设经费不少于600万元;
2、提供120万元购房补贴与安家费;
3、除正常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外,提供凭期内每年60万元岗位津贴(含国家一次性补助,聘期内不再重复享受校内岗位业绩津贴)。
 
二、“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岗位
1、提供良好的实验和办公场所,配备科研助手、组建学术梯队并根据入选者的具体科研活动充足的科研建设经费;
2、提供公寓住房一套,供专家回校工作期间居住;
3、提供聘期内2万元/月岗位津贴(含国家一次性补助);
4、报销回校工作时的往返机票(经济舱)和旅费;
 
 
 
教育学、心理学、政治学
化学、生物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数学、物理
应用经济、管理学等
 
 
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55岁,引进后每年在国内工作一般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
(2)具有本学科领域国际一流的研究水平,并取得了公认的重要学术成就,或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关键技术等;
(3)带领团队开展具有国际前沿水平的科学研究,取得相应的学术成果,引领并培养富有学术创新及开拓能力的青年骨干教师。1、需具备“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岗位的1-3项招聘条件;
 
 
学校为各类高层次人才配套科研启动经费,并提供良好工作条件以及优厚的待遇包括购房补贴和大量的科研经费,同时在学科建设、团队建设、教学与科研激励政策方面提供相关的支持与资助。具体待遇按不同岗位个性化操作。
 
 
入选条件
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教授或相当职务的专家学者
年龄不超过55周岁
引进后全职在国内连续工作至少三年
人文社科领域一般不超过60周岁;重点引进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关系、心理学等专业的急需紧缺人才
(我校签订5年一个聘期)
 
岗位待遇
国家:
为外籍引进人才及其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具有中国籍的引进人才,可不受出国前户籍所在地的限制,选择在国内任一城市落户;
中央财政给予引进人才每人人民币100万元的补助;
学校:
学校直接认定为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
按需要提供科研启动经费,为开展研究工作安排实验室配备必需的实验设备、办公用房等工作条件;
配备工作助手,也可自行组建学术团队;
薪酬待遇:工作待遇参照回国前标准,提供一定的住房补贴,协调租住过渡性住房,并享有学校“”引进人才住房“购房权。
 
入选条件
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教授或相当职务的专家学者;
年龄不超过55周岁
引进后在国内连续工作至少三年,每年不少于2个月
(我校签订5年一个聘期)
 
国家:
中央财政给予每人人民币50万元的补助;
根据引进人才实际需求,可为其办理多次往返签证、医疗、保险等手续
学校:
按需要提供科研启动经费,为开展研究工作安排实验室,配备必需的实验设备、办公用房等工作条件;
配备工作助手,也可自行组建学术团队;
薪酬待遇:在校期间的工资收入与其在国外的工资水平相近。
 
 
 
1.民族学;
2.中国语言文学;
3.化学;
4.生物学;
5.生物医学工程;
6.药学;
7.教育学;
8.马克思主义理论;
9.理论经济学;
10.法学;
11.管理学。
 
国家“千人计划”特聘专家(长期)(55岁以下)
 
安家费200万元
安置配偶和1名子女工作
科研配套费自然科学200万元
实验室建设费800万元
学校工作待遇:年薪80万元;组建实验室和团队并安排助手2-3名。
 
聘任时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提供必要的科研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按实际工作时间提供相应的津贴。
 
 
自然或工程技术领域
 
1. 中央财政给予人民币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2. 按照相关政策提供非常优厚的薪酬;
3. 提供宽裕的周转住房,并提供足够购买大户型乃至别墅的安家/购房补贴;
4. 授予正高专业技术职称;
5. 中央财政给予100-300万元的科研经费补助,另外学校提供相当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和宽裕的科研用房(不低于甚至远高于国家提供经费);
6. 享受医疗照顾人员待遇;
7. 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可参加中国境内各项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等;
8. 聘期内境内工资收入中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探亲费、子女教育费等,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税前扣除;
9. 引进人才的配偶安排合适工作;
10. 子女进入西大幼儿园(重庆市重点)、附小、附中(重庆市重点);
11. 外籍引进人才及其随迁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2-5年有效期的多次往返签证。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人工智能 | 车辆工程 | 热能与动力工程 |
工业工程 |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 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 电机与电器 | 模式识别与系统 |
材料加工工程 | 材料学 | 材料物理化学 | 复合材料 |
材料检测与表征 | 通信工程 | 信息安全 | 信号与信息处理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测绘科学与技术 | 水工结构 | 农业水利工程 |
结构工程 | 道路与桥梁工程 | 工程力学 |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
给水排水工程 | 构造地质学 | 矿物岩石矿床学 | 沉积学 |
变质岩石学 | 地球物理学 | 应用数学 | 计算数学 |
概率统计 | 基础数学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光学工程 |
物理学 | 运筹与优化 | 交通信息工程与控制 | 道路与铁道工程 |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 载运工具与运用工程 | 软件工程 | 数字媒体技术 |
嵌入式系统 | 信息系统 | 网络软件开发技术 | 高分子化工 |
化工过程及机械 | 化学工程及技术 | 分析化学 | 食品科学 |
食品营养与功能 | 食品安全检测 | 建筑学 | 城乡规划学 |
风景园林学 | 设计学 | 工业设计 | 广告学 |
生物医学工程 | 制药工程 | 药剂学 | 药理学 |
精密仪器及机械 |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 光电信息工程 | 管理科学 |
信息系统 | 工商管理 | 经济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财政学 | 金融学 | 金融工程 | 英语语言文学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哲学 | 法学 |
 
学校对入选国家“千人计划”、“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安徽省“百人计划”实行年薪制
 
具体的工资待遇、条件建设费、安家费等可面议。
 
 
属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
或者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在海外从事教学或研究工作5年以上
引进后全职回国工作
 
 
 
按规定享受基本工资和校内工作津贴以外,同时享受以下待遇
专项薪酬津贴:人民币5-50万元/年
科研启动经费:人民币20-200万元
购房补贴: 人民币50-100万元
安家费: 人民币5-20万元
学科建设经费:人民币100-1000万元
 
学校结合学科发展规划及应聘者本人学术水平与发展潜能,通过与本人面谈,根据《江南大学高层次领军人才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组织评定。具体待遇以江南大学高层次领军人才待遇评定委员会最终评审结果为准,以协议方式确认具体薪酬待遇与科研支持力度。
 
 
 
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原则上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
原则上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应在海外从事教学或研究工作5年以上;
申报时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欧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
引进后全职回国工作。
 
岗位待遇
国家:
中央财政给予每人一次性补助人民币50万元;
中央财政分类分档给予科研补助经费100-300万元;
学校:
学校直接认定相应级别的教授,博士生导师;
配备开展科研工作必需的实验设备、办公用房等工作条件;
在国家下拨的科研经费基础上,参照国家标准,配套科研启动经费;
配备工作助手,也可自行组建学术团队;
薪酬待遇:提供年薪人民币30-35万元,协调租住过渡性住房,并享有学校“”引进人才住房“购房权。
 
 
 
 
数理科学、化学、环境与地球科学、信息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生命科学、经济与管理等
 
 
1. “外专千人计划”专家在出入境、居留、医疗、保险、住房、税收、薪酬等方面享受“千人计划”特定政策和待遇。
2. 中央财政给予“外专千人计划”长期项目专家每人人民币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并根据工作需要,经用人单位向从事科研工作、特别是从事基础研究的外国专家提供总计300万-5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
3. 国家外国专家局根据“外专千人计划”专家在华工作年限给予适当补助,专项用于提高其医疗、养老保障水平。
 
 
 
 
1、非华裔外国专家;
2、应聘人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65岁;
3、在海外名校或科研机构担任副教授以上职位;
4、应具备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具备较高创新能力,研究水平及成果为同行公认;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核心技术;
5、如申报成功,引进后应至少来我校连续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
 
 
1、在出入境、居留、医疗、保险、住房、税收、薪酬等方面享受“千人计划”特定政策和待遇;
2、中央财政给予“外专千人计划”长期项目专家每人人民币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并根据工作需要,经用人单位向从事科研工作、特别是从事基础研究的外国专家提供总计300万-5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
3、国家外国专家局根据“外专千人计划”专家在华工作年限给予适当补助,专项用于提高其医疗、养老保障水平。
 
 
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教授或相当职务的专家学者;
非华裔外国专家,引进后至少连续来华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
申报人年龄不超过65岁。
(我校签订5年一个聘期)
 
岗位待遇
国家:
中央财政给予每人一次性补助人民币100万元;
中央财政分类分档给予科研补助经费300-500万元;
根据引进人才实际需要,可办理多次往返签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学校:
学校直接认定正教授,博士生导师;
配备开展科研工作必需的实验设备、办公用房等工作条件;
在国家下拨的科研经费基础上,配套一定的科研启动经费,为开展研究工作安排实验室,配备必需的实验设备、办公用房等工作条件;
配备工作助手,也可自行组建学术团队;
薪酬待遇:工资待遇参照回国前标准,协调租住过渡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