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所有高等院校将自主评审职称
2020-03-11 记者廉军

记者10日从宁夏人社厅获悉,宁夏向全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院校等19所高校下放职称评审权限,突出用人单位在人才评价中的主导作用,最大限度激发高校教师的教书育人积极性和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据介绍,此前2018年宁夏已将高等学校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宁夏大学等三所高校,中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其他各高校。今年加大职称制度改革力度,在以往的基础上,将高等学校教师系列正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权限,扩大到全区所有本科院校、高职院校,同时,将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正高级及以下和实验系列、档案系列、图资系列副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到四所本科高校,实行自主评审。对尚不具备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能力的高校,可采取联合评审、委托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

为保证评审科学公正,要求各高校在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同时,要组建评审监督委员会,对专家抽取、面试答辩、专家投票等评审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对申报人员业绩、推荐审核情况和评审结果向社会公开。自治区人社厅、系列主管部门对高校评审结果实行备案制管理,对评审工作建立倒查追责机制,对违反规定的院校责令其整改并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将收回职称评审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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