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民:破除“四唯”,不能只有管理,一定要有利益方监督
2018-11-10 中国教育在线

  11月10日,由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人才发展专业委员会主办,暨南大学与中国教育在线•学术桥承办的人才发展专业委员会2018年年会暨人才评价论坛在暨南大学举行,论坛就高层次人才引进、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近200所高校参会共论人才引进与评价大计。

  科学技术评价是科技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国家科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科技资源优化配置,提高科技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和保障。

  如何改革科技评价制度?会上,人才发展专委会理事长李志民围绕“高校学术评审的实践与思考”做精彩发言。

  众所周知,“四唯”现象是长期困扰科技评价制度的严重问题,近日,五部门联手开展清理“四唯”专项行动引发一片“叫好”。李志民认为,清理“四唯”根子在于管理制度,破除“四唯”,不能只有管理,一定要有利益方的监督。

  清理“四唯”,大家有一个共同的疑问和担忧,“论文、职称、学历、奖项”不作为人才标准,那什么可以成为衡量人才的标准?

  李志民表示,科技评价的目的是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力和自身潜能,解决科学难题,解决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继续的重大问题。我们的职称、待遇很重要,但是科技评价的根本目的是要解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坚持这一导向非常重要。

  在这一正确导向下,科技评价的工作要坚持正确合理的分类评价体系,在评价活动中坚持公平公正,完善科技评价制度及科技评价专家库。尊重学术共同体内部的学术评价权利,建立良好的科技评价环境。

  “治理学术不端问题要像中央抓反腐败工作一样,‘老虎苍蝇’一起打。”建立更合理的科技评价制度,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李志民提出,国家方面,要彻底改变现行的科研模式;社会各界方面,开展全社会诚信教育,反对抄袭剽窃,减少不当攀比;科研管理部门要切实负责,加强科研诚信和学术素养道德建设;大学和科研机构要完善学风建设长效机制;学术团队应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科研人员要诚信自律,坚守科学精神。他强调,政府作为、社会支持、机构担当、部门负责、学术自律、个人诚信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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