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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地区引才政策
Talent Attraction Policies in The Yangtze River Delta
上海

上海千人计划

  “上海千人计划”力争用5-10年时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上海重点发展战略目标的人才需求,引进一批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在符合条件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园区,建立20-30个市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此外,本市及用人单位还为引进人才一次性提供100万元的生活资助。

  “上海千人计划”引进对象主要有三类:

  一是依托重大专项、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和创新创业基地等,重点引进并支持一批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创新,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带动新兴学科发展的创新创业人才。

  二是聚焦高新技术产业化九大领域,重点引进和支持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擅长知识产权战略谋划和知识产权运作,能够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实现知识产权价值最大化的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三是围绕加快“四个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的需要,重点引进和支持一批国际金融、航运、贸易、经济领域高端人才以及有一定国际知名度的文化艺术大师和创意人才。

  以落户、税收、薪酬为抓手,三方面留住人才:

  为了营造良好人才发展环境,真正做到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上海千人计划”围绕居留和出入境、落户、社会保险、住房、通关、医疗保障、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方面,为人才提供更加完善的特定生活待遇;围绕资助、税收、薪酬等方面,构建更加灵活的激励机制;对符合“上海千人计划”引进人才标准条件的先期回国(来华)海外高层次人才以及在沪其他高层次人才,经过相应程序,一并纳入“上海千人计划”,授予“上海特聘专家”称号。

  “上海千人计划”也同样适用于本土人才,对符合“上海千人计划”引进人才标准条件的先期回沪海外高层次人才以及在沪其他高层次人才,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推荐、有关认定评估等程序,纳入“上海千人计划”,授予“上海特聘专家”称号。

  为统筹协调“上海千人计划”的实施,上海市专门成立了上海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并在市委组织部设立上海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专项办公室,作为工作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具体负责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工作。目前,上海已经开通了“千人计划”网站,开设网上沙龙、网络服务专窗,搭建网上互动交流平台。

上海

上海“曙光计划”

  由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倡议、出资并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共同实施的“曙光计划”,专门资助40岁以下、有相当科研基础,但缺乏研究资金支持的高校青年教师。这项计划实施15载,已为729人雪中送炭;超过7800万元的资助,惠及自然科学领域研究项目519个,人文社科领域项目210个;在历年入选的 “曙光学者”中,如今已有院士1人,国家“973计划”首席科学家9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4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2人……

上海

上海海外高层次人才集聚工程

  在2003年8月31日至2007年2月28日的三年半时间里,先后实施了“万名海外留学人才集聚工程”、“万名海外人才集聚工程”以及“引进千名香港专才计划”,成功引进了21944名海外人才,其中留学人员15420名、外国专家4791名、港澳台专才1733名。第一轮集聚工程主要是集聚和吸引留学人员,营造上海吸引集聚海外人才的良好氛围。第二轮集聚工程则突出对高层次、重量级、关键性的领军人才的集聚。据统计,第二轮集聚工程引进的研究员、教授、主任医师、总经理以上的人员约有400人。目前,上海正紧紧围绕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实现“四个率先”的要求,启动新一轮“海外高层次人才集聚工程”,重点引进本市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人才集聚的重点包括:汽车(新能源)、通讯(3G)、航空、隧桥等重大工程、创意产业、自主品牌、文化艺术等。

上海

上海市杨浦区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3310”引才计划

  杨浦“3310”计划是杨浦作为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总体目标,即通过实施三大工程、实现三大目标、并推出与之配套的十项政策:

  实施 “百千万”工程,实现标志性人才集聚的目标。至2020年,引进在专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100名;引进电子信息、环保节能、现代设计、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金融服务等产业领域海内外优秀人才1000名;引进各级各类国际化人才10000名。

  实施人才环境工程,实现标志性成果突出的目标。既重视硬环境建设,更重视软环境建设,突破政策瓶颈,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一体化的自主创新体系,推进创新成果的产业化。重点支持形成一批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创新创业成果,并实现产业化、市场化发展。

  实施主导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实现标志性产业清晰的目标。依托高校强势学科,在电子信息、环保节能、现代设计、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金融服务等领域打造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每年重点扶持和孵化20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办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知识型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五年内培育5家科技小巨人企业,十年内集聚100家有影响力的创新创业企业。

  提供10项配套政策:提供以降低创业启动成本、提供资金担保与贴息、设立项目风投基金、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实施财政扶持补助、加快落实并推进引进人才的安居工程、优先安排医疗及子女教育、营造良好学术环境、发挥政府采购导向作用、建立便捷高效的服务平台。

江苏

无锡530计划

  “5年内引进不少于30名领军型海外留学人才来无锡创业”这是2006年江苏省无锡市制定的吸引海外留学人才创新创业计划“530”计划的初衷。“530”计划源于2006年春,因为当时意识到“海归”人才在科技创业中的特殊爆发力,无锡推出了5年内引进30名领军型“海归”创业人才的 “530”计划,当年5月就在北美举行了首次“530”计划推介会,引才入锡。而“530”计划产生的爆发力一样让无锡吃惊。据介绍,4年来,无锡市引进的“530”项目呈几何级数增长,已累计注册“530”企业876个,总注册资本25亿元,同时也集聚了各类高层次人才超过6000人。目前,落户企业中有196家顺利实现销售,其中15家企业销售收入突破1000万元。4年6000人,海外留学归国人才超过3500名,其中不乏“重量级”人物,远远超过了5年引进30名“海归”领军人才的预期。而在2005年之前,无锡引进的海外留学人才总量仅500名左右。人才带来的集聚效应已初步显现。目前,无锡不仅吸引了大量“海归”人才创业,也招来不少美国、丹麦、日本等国的海外研发团队,形成了海外智力和人才的双重集聚。

江苏

姑苏人才计划

  “姑苏人才计划”是一个框架性政策意见,包括8个子计划和9项配套措施。这些政策都将由各职能部门分别出台明确的实施细则,这样就方便在实际工作中操作掌握。

  以5年为限,为各类工作目标的达成提出明确时间节点。5年内投入30亿元,引进、培育并重点支持1000名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10000名重点产业紧缺创新人才,惠及近30000名重点领域和行业的高、中级技术、管理人才。5年内全市将建成20个重大科技平台、800万平方米科技创新创业孵化器。

江苏

江苏双创引才计划

  2007年以来,江苏省财政每年拿出2亿元(2010年增至4亿元)专项资金,组织实施“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围绕本省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每年面向海内外引进200名左右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或团队,一次性给予每人100万元的资金支持,着力打造一批竞争优势明显的高新技术产品群和企业群。3年来,通过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高新技术项目开发引进等方式,共资助引进557名高层次人才。在省引才计划的带动下,全省13个省辖市全部出台引才计划,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上下联动竞相引才的生动局面。截止去年底,省市县三级共资助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2000多名,组建创新团队550多个,有82人入选国家“千人计划”。这些人才80%来自海外,70%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大多分布在江苏省重点发展的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环保等新兴产业。引进的创新创业人才已申报专利1200多项,开发新产品960多只,所在企业实现新技术产品销售860亿元,利税近200亿元。

浙江

杭州高新区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5050计划”

  “5050计划”是高新区(滨江)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创新创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指在五年内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创业人才50名(其中符合国家“千人计划”条件的30名),年技工贸总收入超千万元的留学人员企业累计达到50家。“5050计划”重点是引进一批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海外高层次创业领军人才,对海外留学人才的国籍没有特别的限定。申报的创业项目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一是带技术:申请人需符合高新区《鼓励类人才引进导向目录》要求,原则上要求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有海外创业经验或在国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职位三年以上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业绩突出的紧缺特需及复合型人才视工作经历可适当放宽条件;留学人员或其创办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技术成果为国际先进或填补国内空白。二是带项目:创业项目为高新区鼓励发展类重点产业,主要包括通信设备制造、软件研发、数字电视、集成电路设计、安防设备制造、电子商务、计算机及应用、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境保护等;创业项目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前景。三是带资金:申请人创办的企业财政收入级次在高新开发区(滨江)范围内,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不低于政府扶持资金;申请人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

浙江

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引进创业创新领军人才,进一步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人才国际化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队伍和创新团队建设的若干意见》(嘉委[2009]35号)精神,决定实施“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

  申报对象和条件

  取得海内外硕士及以上学位,学成后在海内外大型企业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关键岗位从事研发和管理工作三年(博士学位的在海内外工作一年)以上,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自带资金50万元人民币以上)来嘉兴创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际、国内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拥有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高技术含量科研成果;

  2、拥有独立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可产业化生产;

  3、能引领我市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生态高效都市农业等先导产业快速发展;

  4、拥有可形成嘉兴新的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产业的重大项目。

  “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的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分级分类承担的原则,由各级财政按实兑现。项目评审费、差旅费、在嘉食宿费,以及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应邀来嘉答辩洽谈的交通费、在嘉食宿费等费用和其他工作经费,在市、县(市、区)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

  优惠政策:

  创业创新支持

  1、对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嘉兴创业的嘉兴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财政一次性给予100-3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对研发性项目,项目落户地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工作场所,三年内免收租金。对企业创办后三年内所得税形成的地方财政收入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用于研发或扩大生产。

  2、嘉兴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和重点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年薪在10万元以上的,其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地方财政收入,三年内全额奖励给个人。

  3、嘉兴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和重点创新团队在市本级创办企业,对符合贷款企业基本条件的,由市财政局和市经贸委推荐,通过商业银行给予最高300万元的无担保信用贷款。

  4、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协会(联合会)、猎头公司等参与领军人才的推介工作,对在推介(引荐)中取得成效的组织或个人给予3-10万元的奖励。

  安居及购房补助

  嘉兴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财政给予50%的购房补助,最高为30万元。嘉兴市重点创新团队核心成员购买首套住房,财政给予8万元购房补助。嘉兴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和重点创新团队核心成员未购买住房的,项目落户地提供100平方米左右的周转房或申请人才公寓解决,财政给予三年周转房租金补贴。建设嘉兴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公寓。

浙江

浙江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2010年起,浙江启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引进海外人才的要求特别高:是有战略眼光、领军型的人才,能独当一面。从今年开始,浙江将用5年时间,引进1万名优秀海外创业创新人才和10万人次外籍专家,实施2000个重点国外引智项目。未来5年-10年内,浙江将依托重大科技专项、公共创新平台、重大建设工程、重中之重学科和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引进并重点支持300名左右的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创业人才等海外高层次人才。为抓紧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2010年3月,浙江将以省政府名义赴美国、加拿大举办3场海外高层次人才大型招聘活动:在旧金山硅谷将以吸引高科技人才为主,在纽约以吸引金融等服务业人才为主,在多伦多则面向海外各类人才。据教育部统计,目前我国约有20多万留学人员学成后留在海外工作,就职于国际知名企业、高水平大学和研究机构,取得副教授或相当职务以上的高层次人才约有1.5万人,大多在35岁-50岁之间,正处于创业创新的黄金期。浙江现在推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不仅是因为人才成本比以往低,更重要的是,为浙江的长远发展做准备。

安徽

皖江学者计划

  皖江学者,是指安徽省政府启动的一项延揽学界精英,造就学术大师,带动学科建设的工程。目的是采取一系列超常规的举措吸纳海内外学者精英。

  “皖江学者计划”是安徽省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七大工程之一——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工程的首要项目。该计划包括引进优秀学术带头人和建立特聘教授岗位制度两项内容。“十五”期间,安徽省实施了“皖江学者计划”和“高校优秀人才计划”,先后在省属高校设立特聘教授岗位13个、讲席教授岗位45个,面向全国公开选拔招聘了一批特聘教授和讲席教授岗位人选。遴选出110名高校拔尖人才、190名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312名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高校的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达到169人,占全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的31%。安徽省教育厅大手笔的推进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工程——“皖江学者计划”,一次在12所省属高校拿出55多个岗位,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特聘教授和讲习教授,延揽高层次创造性人才为安徽高等教育发展助力。

  据了解,“皖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和讲习教授的聘期为5年,受聘者聘期内特聘教授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0万元,讲习教授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5万元,同时享受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及福利待遇。学校为特聘教授和讲习教授提供工作室、实验室,配备助手;学校提供住房或悍坎固?学校根据工作需要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应聘者应符合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不超过55周岁),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的基本条件。同时特聘教授能够履行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讲习教授能够履行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领先水平的岗位职责。

  根据规定,特聘教授和讲席教授考核评估将分为年度考核、期中评估和届满考核三轮。此次出台办法中的考核评估,是指期中评估及届满考核,考核由安徽省教育厅聘请同行专家负责,考核评估结果由“皖江学者计划”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查。期中评估在特聘教授和讲席教授首次三年聘期结束时进行;届满考核在特聘教授和讲席教授五年聘期结束后进行。考核的重点为职业道德与学术道德,完成教学工作情况,科研项目与成果情况,领导本学科学术梯队建设情况,以及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争创国内外先进水平情况。

  为推进“皖江学者计划”的深入实施,加强安徽省高校高层次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学科带头人,进一步提升安徽省高校整体教学、科研水平和学术地位,根据《安徽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和讲席教授岗位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实施特聘教授和讲席教授岗位制度若干问题的意见》,省教育厅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特聘教授和讲席教授人选。安徽财经大学、安徽大学、安徽工程科技学院等12所高校55个岗位虚席以待。

安徽

安徽百人计划

  安徽省“百人计划”是面向海外引进急需紧缺的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引进人才主要为2008年1月以后到安徽工作,或有意来安徽省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引进意向协议的海外创新、创业人才。

  申报“百人计划”的创新人才,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引进后每年在安徽省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等。

  申报“百人计划”的创业人才,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学位,不超过55岁;拥有的技术成果属国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企业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其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等。

安徽

合肥市百人计划

  根据合肥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大力培养、引进和使用高层次专业人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规定,引进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如因特殊情况不能调转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的,经市人事局批准,可为其新建档,确定工资标准、职称资格,工龄连续计算。

  为了给海外高层次人才来肥工作创造一个真正的绿色通道,《意见》还规定,对于用人单位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经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直接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落户手续,其配偶、未婚子女可随调随迁,在办理落户手续时免除工本费以外的一切费用;对于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职称或有特殊技能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来肥工作的,市人才服务中心应予以接收,并帮助办理有关手续。此外,引进急需的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不受编制、职数限制。

  《意见》中的高层次人才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并属国内国际领先水平,填补国内空白的人员;地市级以上拔尖人才和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用人单位急需的具有各类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通过引智渠道引进的外国专家。

长三角地区双一流建设方案
"Double First Class" Construction Plan in the Yangtze River Delta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上海高等学校学科发展与优化布局规划(2014-2020年)
【战略目标】

  通过科学规划、重点建设、动态调整,重点支持一批优势学科率先建成高峰学科,巩固提升一批潜力学科形成高原学科,持续支持一批建设目标明确、对接社会需求的亟需学科,形成布局合理、高峰凸显、高原崛起的学科布局,形成与上海地位相匹配的高等学校学科体系。

  到2020年,努力使上海高等学校学科整体实力达到一个新水平,力争20个左右的一级学科点和一批学科方向达到国际一流水平;使180个左右一级学科点跻身国内学科排名前20%,且这些一级学科点中至少有1至2个二级学科或方向达到国际先进、国内一流水平。在此基础上,实现《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4-2020年)》提出的“重点建设20个学科,努力冲击国际一流水平;重点建设200个学科,使之逐步成为国际先进、国内一流学科”的目标任务。

  到2020年,努力使在沪部属高校和市属高校更加协调发展,全市高等学校一级学科点建设总量稳定在550个以内。市属高校学科建设贡献占上海高等学校的比例大幅度提升。

  到2020年,努力使上海高等学校学科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更大贡献,形成20个左右综合实力全国领先、对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要支撑作用的优势学科,一级学科覆盖面由目前的92个增加至95个左右。

【重点任务】

  实施上海高等学校高峰学科和高原学科建设计划,引导高等学校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办出水平、办出特色,通过重点突破,以点带面,优化上海高等学校学科布局结构,整体提升上海高等学校的学科建设水平。建设周期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14-2017年,第二阶段是2018-2020年。

  (一)高峰学科建设计划

  根据学科发展水平及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现状,面向国际学术前沿方向,瞄准国家和上海市重大发展战略需求,分类设置建设目标,配以相应的投入和保障政策,重点建设一批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高峰学科和若干高峰方向(领域)。分四类高峰学科进行建设:

  Ⅰ类高峰学科。建设目标是一级学科点保持或建成全国第一,总体实力达到世界一流。入选原则是全国第三轮学科评估中排名第一的一级学科点,或有望在本规划周期内建成全国第一名的一级学科点。通过研究分析与科学论证,初步遴选21个一级学科点作为第Ⅰ类高峰学科进行建设。

Ⅰ类高峰学科入选名单(共21个一级学科)

序号学科代码学科名称
1302政治学
2401教育学
3403体育学
4501中国语言文学
5502外国语言文学
6503新闻传播学
7802机械工程
8810信息与通信工程
9814土木工程
1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
11821纺织科学与工程
12824船舶与海洋工程
13831生物医学工程
14833城乡规划学
151001基础医学
161002临床医学
17100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181008中药学
191011护理学
201302音乐与舞蹈学
211303戏剧与影视学

  Ⅱ类高峰学科。建设目标是一级学科点综合实力趋近全国第一,并在若干学科方向达到世界一流。入选原则是对接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科基础较好(原则上为全国第三轮学科评估排名前两名或前10%),且经建设能大幅缩小与全国第一名学科点的差距。通过研究分析与科学论证,初步遴选11个一级学科点作为第Ⅱ类高峰学科进行建设。

Ⅱ类高峰学科入选名单(共11个一级学科)

序号学科代码学科名称
1201理论经济学
2301法学
3701数学
4705地理学
5707海洋科学
6823交通运输工程
7908水产
81003口腔医学
91005中医学
101006中西医结合
11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

  Ⅲ类高峰学科。建设目标是若干学科方向达到世界先进,培育若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术团队。入选原则是学科方向所依托的一级学科须为市属高校重点发展学科,自然科学类须有国际先进特色研究方向;人文社科类须有国家、教育部重大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支撑。经过研究分析与科学论证,初步遴选了22个学科方向作为第Ⅲ类高峰学科进行建设。

Ⅲ类高峰学科入选名单(22个学科方向)

序号学科方向依托的一级学科学科代码
1基层政府的职能转变社会学
2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引导与法治建设303
3社区公共服务体系的运行机制创新
4大中小学德育一体化研究教育学401
5现代高等职业教育体系研究
6古代文学与文献中国语言文学501
7语言学和比较语言学
8都市文化与文学
9科学和工程问题的高性能计算方法数学701
10常微分方程与动力系统
11偏微分方程理论
12复杂系统与网络系统科学711
13超分辨成像光学工程803
14光学影像技术
15微纳光学与超精密光学工程
16集成计算和材料设计材料科学与工程805
17多尺度复合与纳米功能材料
18金属材料与凝固
19高能束智能加工与绿色制造
20物流工程与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
21电影学戏剧与影视学1303
22国际当代美术与城市公共艺术美术学1304

  Ⅳ类高峰学科。建设目标是成为支撑国家战略和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学科,通过错位竞争、同城协同,使上海该类学科整体水平进入国内前二名。入选原则是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但尚未布局,或者学科基础较好、能够提升上海整体学科实力的一级学科。通过研究分析与科学论证,初步遴选32个一级学科点作为第Ⅳ类高峰学科进行建设。

Ⅳ类高峰学科入选名单(共32个一级学科)

序号学科代码一级学科名称
1101哲学
2202应用经济学
3305马克思主义理论
4306公安学
5402心理学
6602中国史
7702物理学
8703化学
9704天文学
10706大气科学
11710生物学
12713生态学
13714统计学
14805材料科学与工程
15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16808电气工程
17809电子科学与技术
18811控制科学与工程
19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0825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21827核科学与技术
22830环境科学与工程
23832食品科学与工程
24835软件工程
25836生物工程
26837安全科学与技术
27902园艺学
281007药学
291010医学技术
301202工商管理
311204公共管理
321305设计学

  (二)高原学科建设计划

  通过上海高等学校一流学科、知识服务平台和智库等项目的持续建设,引导高等学校根据社会需求进一步优化学科结构,凝练学科发展重点,努力提高学科建设水平,形成一批特色鲜明、贡献突出的高原学科,努力提升上海高等学校学科整体水平。分两类高原学科进行建设:

  Ⅰ类高原学科。建设目标是一级学科点进入国内前三名或前20%,各一级学科点中至少1至2个二级学科或方向达到国际先进、国内一流水平。入选原则是全国第三轮学科评估排名进入全国前30%,或有国家重点学科、上海高等学校一流学科支撑的一级学科点。通过研究分析与科学论证,初步遴选169个一级学科点作为第Ⅰ类高原学科进行建设。

  Ⅱ类高原学科。建设目标是特色学科方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入选原则为市属高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学科或特色学科点。通过研究分析与科学论证,初步遴选17个一级学科点作为第Ⅱ类高原学科进行建设。

保障机制

  (一)完善学科投入机制

  1.投入原则

  ——整体规划,中期预算。按照学科不同发展目标、不同建设内容、不同发展阶段,由学校根据学科建设周期提出整体发展目标、建设方案和改革措施,编制中期预算(2014-2017年),实施中期项目管理。

  ——科学评估,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学科建设专项评估咨询机制,根据学校提出的学科发展目标、建设内容和改革举措,市教委、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组织评审,确定项目和个性化建设方案,2017年组织中期绩效考核。

  ——动态调整,滚动预算。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实施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实行滚动预算。组织开展绩效评价,依据2017年中期绩效考核结果安排学科建设绩效奖励经费。

  ——自主建设,鼓励支持。学科建设以学校为主体。学校以学科建设指南以及学科建设发展规划为依据,自主确定和统筹安排学科建设经费。对纳入建设规划的学科建设项目,依据学校不同学科的建设方案,市级财政等专项资金予以投入与支持。

  2.建设重点

  ——集聚学科高端人才。重点引进和集聚一批高端创新人才,引领学科走向国际学术前沿。

  ——建设高水平创新团队。重点建设结构合理、有一定规模的高水平创新团队。

  ——开展高水平、有组织的科研创新。重点形成以重大任务为牵引的人员评聘和有组织的创新机制,建立以质量创新和实际贡献为导向的评价与激励体系,促进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间的人员互动,形成多元、融合、开放、流动的运行机制。

  ——推进开展高水平国际化科研合作。重点支持与国际高水平大学开展双边或多边的实验室、学科共建等实质性科研合作、实质性开展高水平联合培养优秀人才等。鼓励开展高水平的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相关合作实行项目备案制。

  ——建立项目、任务需求为导向的条件支撑投入机制。鼓励学校积极争取承担国家和区域重大研究项目和建设任务,市级财政专项设立配套支持经费,支持与学科建设相关的重要或紧缺仪器设备采购、实验条件改善等。

  3.经费投入

  2014-2017年第一个建设阶段,市级财政预计投入36亿元,其中相当部分用于教师队伍建设;2017-2020年第二个建设阶段,市级财政继续加大对高峰高原学科建设的投入力度,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积极引导和鼓励各高等学校多渠道筹措经费,促进高峰高原学科建设资金来源的多元化。

  (二)完善人才队伍建设机制

  1.完善教师管理与薪酬激励制度。健全教师评聘、考核、晋升、评价体系,探索建立符合高等教育规律、体现行业特点的绩效工资制度。鼓励高等学校在高峰高原学科点试点建立学科(人才)“特区”,对新引进的人才实行“非升即走”或“非升即转”的用人机制,实行协议工资制等;现有教师可通过自主“双向”选择进入“特区”,实施相应的用人机制,享受相应的收入分配政策。

  2.适时增加高峰学科高级专业技术职数。适当增加本市高等学校“高峰”学科的高级职称岗位职数。正高级岗位已聘满的高等学校,若确实急需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的,经市教委同意并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可聘任相应岗位。

  3.试点建立双聘制和合同制科研队伍。支持高等学校探索构建联合聘任教师和科研人员的机制,促进高等学校之间、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之间、学校内部跨部门和跨学科开展联合聘任。鼓励学校通过项目合同制等方式,吸引和选聘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究,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专职科研人才队伍。允许学校保留一定的编制额度用于支持教师流动,对优秀合同制科研人员可按公开招聘程序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提供更有吸引力的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给予居留、出入境、落户、社会保障、医疗、通关等方面的优厚政策,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配套建立有吸引力的高等学校教师住房保障制度。

  (三)完善学科评价机制

  1.建立科学合理的学科评价体系。总结借鉴国内外学科评价的经验,根据国际可比较的质量标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度等要素,构建既符合我国学科评估标准、又与国际通行学科评估标准对接的学科评价体系。根据学科的不同特点,采用多元化的评估指标。建立基于学科内涵建设的过程评价体系、基于学科建设成效的绩效评价体系、基于学生毕业后跟踪的社会评价体系和基于合格评估的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体系等四大体系,进一步完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同行评议制度,引进社会评价机制,适时开展学科国际评估。

  2.建立学科发展基础数据库。建立政府采集数据和第三方客观数据相结合的学科发展基础数据库。在政府统一指导下,定期采集教学、科研、人才、国际合作与交流等多维度的学科建设日常数据;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若干国内外可比核心指标进行分学科长期跟踪整理,形成可全面把握学科发展状态的基础数据库,为学科建设和评估提供支撑。

  3.开展学科建设的动态观测。建立各学科的国内外标杆学校体系,将高峰高原学科置身于国内外同类学科的参照系中进行相对比较,通过若干国际可比指标的对比,深入了解高峰高原学科与国内外一流学科的主要差距;通过核心指标与标杆学科差距的年度变化趋势,反映高峰高原学科的发展态势及进步程度,构建学科建设的外部质量监控体系,实现高等教育管理模式由项目管理向宏观管理的转变。

  4.完善高等学校毕业生跟踪调查。建设上海高等教育毕业生就业数据平台,通过各学科毕业生就业情况分析和行业匹配度分析,把握各学科人才培养质量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需求情况。系统开展学生毕业后五年和毕业后十年的跟踪调查,根据毕业生的职业发展情况、用人单位的评价,综合评价学科的人才培养质量、声誉和影响力。

  5.实施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开展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评估不合格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后予以撤销。撤销学位授权点所产生的可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额,由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在全市范围内统筹使用。同时,引导学位授予单位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主撤销和增列学位授权点。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在批准授权三年后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进行为期一年的整改,一年后复核仍未通过的,撤销学位授权点。学位授权点经复核撤销的,不得增列其他学位授权点。

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
【总体目标】

  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水平不断提升,实现争先进位、特色发展,成为培养各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基地、知识发现和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先进思想和优秀文化的重要源泉,在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发挥重大作用。

  ——到2020年,15所以上高校进入全国百强,其中10所左右高校进入前50名;支持若干所大学进入国家层面开展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行列。全国学科评估中,排名第一的学科数不低于全国总数的10%;100个左右学科进入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全球同类学科前1%;进入国家层面开展的一流学科建设行列的学科数,不低于全国总数的10%。

  ——到2030年,江苏高等教育整体实力显著提升,建成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的高等教育强省,支持2所左右大学和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

  ——到本世纪中叶,江苏高等教育竞争力和影响力进一步显现,更多的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

【重点项目】

  (一)支持所有本科高校彰显特色优势、夯实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核心基础。持续实施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品牌专业建设工程、协同创新计划、特聘教授计划等四大专项,财政投入力度不减、滚动支持,在实行年度报告的基础上按各专项建设周期开展绩效评估,对未达预期目标的项目责成整改直至终止支持。

  1.按照“打造高峰、顶天立地、扶优做强、交叉引领”的思路,持续实施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重点瞄准学科前沿,搭建优质资源平台,打造学术创新团队,创新拔尖人才培养模式,培育标志性科研成果,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优势学科,不断提升高校核心竞争力。到2020年,立项建设170个左右优势学科和重点序列学科。

  2.按照“突出优势、强化特色、创新机制、打造品牌”的思路,持续实施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重点建立富有弹性、充满活力的人才培养机制,完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培养大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专业人才,培育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和标志性实践成果,造就一批国家级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形成一批优质教育资源。到2020年,立项及培育建设180个左右本科高校品牌专业。

  3.按照“需求导向、全面开放、深度融合、择优支持”的思路,持续实施江苏高校协同创新计划。重点围绕国家、行业和区域发展重大需求和关键共性问题,打破高校与其他创新主体、创新力量间的壁垒,推动创新潜能加速释放,提升高校科研创新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到2020年,立项及培育建设70个左右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其中10个左右进入国家层面开展的高校协同创新计划。

  4.按照“高端引进、全职聘任、创新机制、营造环境”的思路,持续实施江苏特聘教授计划。重点选聘在本领域国际学术界具有较大影响的海内外人才,加快带动领军人才队伍和学术创新团队建设,努力构筑高校人才高地。到2020年,选聘600名左右特聘教授。

  (二)支持具备一定实力的大学向高水平和世界一流迈进。在持续实施四大专项的同时,集中力量对相关高校整体扶优扶强,引导高校找准参照系争先进位,不断提升办学水平、综合实力和国际知名度。

  1.支持对象。对进入国家层面开展的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行列的部属高校,按国家要求予以配套支持。对进入国家层面开展的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行列的省属高校,按国家要求予以重点支持。对进入全国百强的省属高校,省财政自2017年起统筹新增教育经费加大投入,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每年每校给予1亿元左右资金支持。资金支持和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制定。

  2.先行先试。对支持高校实行试点政策,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与检查评比项目,争取适当扩大博士研究生招收规模,在选人用人、科研立项、成果处置、编制管理、职称评聘、薪酬分配、经费使用、设备采购、学科专业设置、建设项目审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自主权,采取更加符合教学科研单位特点和智力劳动规律的管理办法,创新服务方式方法,为高校办学营造宽松环境。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要联合制定专门实施意见,切实加快简政放权步伐,下放高校能够接得住、管得好的事项,进一步强化高校办学主体责任,充分激发高校争创一流、办出特色的内生动力和活力。相关高校要积极探索创新,向院系、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放权,赋予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定权,调动广大教学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同时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和信用机制,增强自我约束和管理能力。

  3.绩效评价。对进入国家层面开展的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行列的高校,由省有关部门配合国家部委按要求考核。对拟重点支持的其他省属高校,采取“先建设、后拨款”的方式,积极运用第三方评价,在公平竞争中体现扶优扶强。绩效评价标准主要包括当年排名进展、四大专项建设情况、高校社会影响及声誉等,相关指标一般选自国际国内通用且公开发布的权威指标,确保绩效评价的科学性和公信力。在相对稳定支持的基础上,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动态调整支持力度,对实施有力、进展良好、成效明显的高校适当加大支持力度,对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缺乏实效的高校适当减少支持力度。绩效评价办法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制定。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管理。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高水平大学建设的统筹协调、经费投入、绩效评价等重要事项决策,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省人民政府。建立多部门协同推进机制,日常管理工作由省教育厅承担。高校要依据本方案,深入研究学校的建设基础、优势特色、发展潜力、可用资源等,科学谋划目标任务,明确改革发展举措。

  (二)注重精准多元投入。省有关部门和高校要着眼于内涵发展,采取精准式“滴灌”,加大投资于人的力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高校要完善政府、社会、学校相结合的投入机制,拓宽筹资渠道,挖掘内部潜力,吸引社会捐赠,扩大社会合作,健全社会支持长效机制,多渠道汇聚资源,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三)强化督促指导落实。省有关部门和高校要完善配套政策,开展跟踪指导、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组织专家对建设方案和办法进行咨询论证,提升高水平大学建设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建立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
【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省高等教育竞争力和综合实力进入全国省区市前列,高等院校错位发展、特色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若干所高校在全国同层次、同类型高校中处于领先地位,一批学科进入全国一流行列,高层次人才增量保持全国领先,人才培养质量和保障水平全面提高,办学体制机制优势得到充分彰显,国际化办学水平进一步提升,高等教育与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趋于良好匹配,基本建成高等教育强省。

  控制数量。保持普通本、专科学校数量相对稳定。除引进建设国际国内高水平大学外,原则上不再新批增设高等学校,支持和鼓励高校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合作举办相对独立的二级学院。

  优化结构。优化层次结构,促进研究生、本科、高职教育协调发展;优化类型结构,加快推进应用型高校建设;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增进学科专业竞争力。

  强化特色。构建高校“二维发展及评价体系”,实行分类管理,引导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提升质量。坚持立德树人,构建全员育人格局;实施重点高校、优质高职院校和一流学科建设计划、优势特色专业建设计划;实施本科和高职院校教师激励提升计划;切实推进创新创业教育。

  增强服务。紧紧围绕国家战略举措、省委省政府七大万亿产业、“五水共治”、“四换三名”、特色小镇建设和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等重大举措,积极推进协同创新、协同育人,构建大平台,建设大项目,产出大成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浙江省“十三五”期间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主要预期指标

序号指标单位2015年2020年
1在学总规模万人148159
2在校生万人133144
3其中:研究生万人6.358
4毛入学率%5662
5普通高校在校生中留学生比例%2.54
6本科高校专任教师中博士学位比例%4560
高职高专院校专任教师中硕士以上学位比例%6075
7专任教师访学(研修)3个月及以上比例研究生培养高校%3040
其他本科高校%1825
高职高专院校%68
8进入ESI全球前1%的学科数3450
9进入全国前10%的一级学科2540
10进入全国前30%的一级学科52100
11综合实力进入全国百强的高校410
12中国大学教育地区竞争力进入全国名次96

  注: ①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包括普通本专科在校生、成人本专科在校生、研究生在校生、自考及网络本专科教育在学人数(自考毕业生、网络本专科在校生按一定系数折算)。

  ②高等教育在校生:包括普通本专科在校生、成人本专科在校生、研究生在校生。

  ③不含国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

分类推进高校、学科、专业建设

  (一)统筹推进各类高校提升发展水平。实施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支持浙江大学和中国美术学院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实施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以提升水平为根本,强化目标导向、过程管理和实绩考核,扎实推进第一批省重点高校建设,争取早日启动实施第二批重点高校建设,力争若干所本科高校在全国同类型高校中处于前列。

  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

  按照育强扶特、滚动建设、动态调整的要求,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推动优势特色学科发展、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国际合作与交流水平为主要建设内容,实施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第一批重点建设5所高校,早日启动第二批重点高校建设,到2020年,力争全省高等教育竞争力和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前6位,10所左右本科高校在全国同类型高校中处于前列。

  促进普通本科高校加强应用型建设。坚持示范引领,推动更多普通本科高校加强应用型建设,把办学思路切实转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上来,转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上来,转到培养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上来,转到增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上来,全面提高高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到2020年,一批本科院校应用型建设走在全国同类院校前列。

  加强应用性高校建设

  推动更多普通本科院校加强应用型建设,试点高校应用型专业占专业数的70%以上,在应用型专业中就读的学生占在校生数的80%以上,前8位应用型专业就读学生占在校生数的30%以上。2016年先遴选10所左右高校进行示范性院校建设。到2020年建成省应用型示范院校20所,其中若干所成为全国应用型示范高校。

  实施高职优质暨重点院校建设工程。以满足我省主导产业、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一线高素质人才培养需求为目标,支持一批办学基础好、服务能力强、与地方发展需要契合度高的高职院校建设优质院校。在此基础上,选择若干所优势特色鲜明、改革意愿强烈且有明显成效的院校进行重点建设。

  优质暨重点高职院校建设工程

  建设20所优质高职院校。在此基础上,遴选5所高职院校进行重点建设。加强高职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培育300名在国内同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力的高职名师。

  (二)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实施“一流学科建设工程”。瞄准学术前沿,聚焦国内一流,对接区域经济发展,统筹学校内外部资源,以一级学科为单位,重点支持建设一批有望成为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学科,择优培育一批对接重大发展战略、有跻身国内先进行列基础的学科。到2020年,有40个左右学科进入全国前10%、100个左右学科进入全国前30%,争取省属高校ESI前1‰取得突破,一批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若干学科名列全国前3位。

  一流学科建设工程

  重点建设与“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以及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新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等七大万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密切相关的学科,包括扶持建设一批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争取着眼5年建成100个左右A类一流学科,同时着眼10—15年建设230个左右B类一流学科。

  加强专业建设。落实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引导高校科学制订专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与需求紧密联系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切实加强应用型专业建设,坚决调整压缩低水平重复建设专业,扶持发展社会必需但又相对长线与冷门的基础科学领域专业以及哲学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专业。重点遴选建设一批优势特色专业,做大做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强化专业与产业、专业与社会发展、专业与就业的结合,大力培养经济社会所需的各类人才,尤其是创新型应用型人才,提高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契合度。

  优势特色专业建设计划

  面向本科院校和高职高专院校分别建设150个优势专业、200个特色专业,进一步培育和凝练专业特色,深化教学改革,强化领先优势。到2020年,一批专业达到全国一流水平,若干专业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力。

一流学科专业与高水平大学建设五年行动计划
【建设目标】

  经过5年持续建设,使我省高等教育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水平不断提升,服务、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现代高等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实现高等教育现代化。

  ——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使之在一些重点领域成为培养和造就一流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的摇篮。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支持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等高校建设一流学科,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水平。

  ——建设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专业,培养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创业型人才。到2020年,重点建设8所左右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批优势特色学科专业,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建设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和国内先进水平的应用型专业,培养高素质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才。到2020年,重点建设10所左右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和一批品牌应用型专业,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建设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和国内先进水平的高职专业,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到2020年,重点建设20所左右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和一批紧密对接产业的高职专业,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建设学习型社会,畅通继续教育、终身学习通道,丰富学习资源,为基本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提供有力支撑。积极推进开放大学建设进程,到2020年,力争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推进高等教育国际化。拓展国际交流合作的渠道,扩大国际合作教育的规模,建设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我省高校对外开放合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主要措施】

  (一)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的领导。

  落实高校党委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把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优势转化为高校发展优势,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牢牢把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不断坚定广大师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全面推进高校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着力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推进工作创新,有效发挥高校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完善体现高校特点、符合学校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创新高等教育管理体制。

  加快推进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管办评分离。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加大教育监管方式改革。加强和改进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强化信息公开。完善教育督导和政府服务机制。加大行政监督和问责力度。

  建立以高校自我评估为基础,以教学管理信息化为平台,以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学校自我诊断、院校评估、专业认证及评估、国际评估为主要内容,政府、学校、专门机构和社会多元评价相结合的教学评估制度和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形成开放的高等教育第三方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管理部门和学校对评价意见的反应机制。

  (三)推进高校分类发展。

  按照分类发展目标,积极探索构建分类指导、分类建设、分类投入、分类核编、分类评价等分类管理、分类发展机制。支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支持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等高校建设若干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支持各高校在各自的类型和定位上办出特色,争创一流。鼓励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定位为应用技术类型的高校,支持本科高校与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合作培养高层次应用技术人才,鼓励大型企业、科研机构和行业协会举办或参与举办以服务产业链为目标、人才培养和职工培训融为一体、专业特色明显的特色学院。

  (四)深化高校综合改革。

  推进职称评审、分配制度、绩效评价、岗位管理、人员退出机制改革,创新高校用人机制。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学校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更新教育理念,改革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评价,科学设置课程。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把科学精神、创新思维、创造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贯穿教育全过程。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着力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深化高校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科研组织方式和运行管理机制,建立以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和激励机制。

  (五)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

  建立健全高校理事会制度,健全与理事会成员之间的协商、合作机制;建立健全高校章程落实机制,加快形成以章程为统领的完善、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加强学术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完善民主管理监督机制,积极探索师生代表参与学校决策的机制;加快建立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加速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进程。

  (六)推进高校开放合作。

  鼓励高校加强区域合作,拓展长三角高校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方式,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吸引国内外知名大学来皖办学和设立研究机构。推进与发达国家高等教育领域间的对话与合作;加强与世界一流大学和学术机构的实质性合作,开展高水平人才联合培养和科学联合攻关;营造良好的国际化教学科研环境,扩大来皖留学生规模、国别范围,吸引国外高端智力资源加入高校教学科研队伍;积极参与国际评估和教育教学认证。支持高校与国外高校合作建立孔子学院(课堂),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

这里是长三角
This is the Yangtze River Delta

长江三角洲 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简称:长三角城市群)位于长江入海之前的冲积平原,根据2016年5月国务院批准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长三角城市群包括:上海,江苏省的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盐城、扬州、镇江、泰州,浙江省的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舟山、台州,安徽省的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安庆、滁州、池州、宣城等26市,国土面积 21.17万平方公里,2014年地区生产总值12.67万亿元,总人口1.5亿人,分别约占全国的2.2%、18.5%、11.0%。

长三角城市群是“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的重要交汇地带,在中国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中国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平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是长江经济带的引领发展区,是中国城镇化基础最好的地区之一。长三角城市群经济腹地广阔,拥有现代化江海港口群和机场群,高速公路网比较健全,公铁交通干线密度全国领先,立体综合交通网络基本形成。

长江三角洲城市群是中国经济最发达、城镇集聚程度最高的城市化地区。长三角是中国经济发展最活跃的地区之一,以仅占中国2.1%的国土面积,集中了中国1/4的经济总量和1/4以上的工业增加值,被视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是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

长江三角洲经济圈是中国最大的经济圈,综合实力第一,其经济总量相当于中国GDP的20%,且年增长率远高于中国平均水平。长江三角洲也是中国对外开放的最大地区,该地区工业基础雄厚、商品经济发达,水陆交通方便,是中国最大的外贸出口基地。一批城市其国内生产总值都成飞速增长。经济总量基本都过千亿人民币。为“长三角”都市圈带来丰富性和层次感的县域经济,极具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