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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贷额150万,惠州颁布高层次人才新政

2023-08-10 关注学术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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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助惠留才、助才安家,惠州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惠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针对各类在惠就业缴存公积金的人才放宽放款贷款条件和提高额度,最高贷款额度可实现单人100万元、夫妻双方150万元。

  据悉,该措施的实施是为了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功能,加大对高层次人才扎根惠州的扶持力度和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在惠州市安居立业。这也意味着该措施将不具普惠性,而是集中于各类别人才住房保障的专项措施。

  梳理文件,办法首先对于适用范围和对象进行了明确,均需根据《惠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要求标准,认定的特级人才和A类人才,统称为Ⅰ类人才;定的B类人才、C类人才以及目录外的全日制硕士、副高职称以上人才,统称为Ⅱ类人才。

  具体到优惠情况,Ⅰ类人才购房提取和使用公积金贷款都将获得便利,购买自住住房(预售房、现房)的,在支付定金和签定认购协议书后,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商品住房首付款;购买二手房则只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过户后凭不动产登记受理回执、《房屋买卖合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契税发票),即可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商品住房首付款。

  在贷款环节,Ⅰ类人才购房贷款额度不受缴存余额限制,只需满足连续按月正常缴存满6个月以上的基础条件;购买首套、二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则将最高提高至100万元;夫妻双方合计最高贷款额度150万元;若遇资金紧张放贷实行轮候机制时还可享受优先放款。

  对于文件所说的Ⅱ类人才,只要连续按月正常缴存满6个月以上的,贷款额度同样也将提高,购买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夫妻双方合计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购买二套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夫妻双方合计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同样也将在放贷实行轮候机制时期享受优先放款。

  与此同时,该《办法》对于商转公贷款情况也予以规范,对于规定的人才申请商转公贷款,明确其可不受“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办理过公积金贷款,且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须为申请人家庭唯一住房”要求的限制,申请人或配偶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且已结清或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在房屋产权登记机构登记其家庭有两套房产(含此套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的房产)的,都可申请办理。

  此外,该文件还针对各人才的用人单位作出规范,要求各用人单位要在各类人才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切实保障各类人才充分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红利,在惠置业安家,安居乐业。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惠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切实加大住房公积金对高层次人才扎根惠州的扶持力度,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在惠州市安居立业,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按照省委印发的《关于我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7〕1号)、《惠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和举荐办法(试行)》(惠委人才办〔2022〕2号)、《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惠府〔2023〕14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和对象为:

  (一)《惠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认定的特级人才和A类人才,以上统称为Ⅰ类人才。

  (二)《惠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认定的B类人才、C类人才以及目录外的全日制硕士、副高职称以上人才,以上统称为Ⅱ类人才。

  第三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Ⅰ类人才,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

  放宽购房提取条件。Ⅰ类人才购买自住住房(预售房、现房)的,在支付定金和签定认购协议书后,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商品住房首付款;Ⅰ类人才购买自住住房(二手房)的,在不动产登记机构过户后凭不动产登记受理回执、《房屋买卖合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契税发票),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商品住房首付款;以上情况办理时需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承诺书》(见附件)。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

  1.贷款额度不受缴存余额限制。连续按月正常缴存满6个月以上(含本数)并已在我市开户缴存且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条件的Ⅰ类人才,购买自住住房时,贷款额度不按照缴存余额的倍数计算,可足额申请Ⅰ类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共同借款人非Ⅰ类人才的,根据贷款条件分别计算可贷额度后合计相加。

  2.提高贷款最高额度。Ⅰ类人才在我市购买首套、二套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夫妻双方合计最高贷款额度为150万元。

  3.可享受优先办理。如住房公积金资金紧张,放贷实行轮候机制时可享受优先放款。

  第四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Ⅱ类人才,可以享受以下贷款优惠政策:

  (一)提高贷款最高额度。

  Ⅱ类人才连续按月正常缴存满6个月以上(含本数)并已在我市开户缴存且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条件的,购买首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夫妻双方合计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

  Ⅱ类人才购买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夫妻双方合计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

  (二)可享受优先办理。

  如住房公积金资金紧张,放贷实行轮候机制时可享受优先放款。

  第五条 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人才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可以不受《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条件的限制,即申请人或配偶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且已结清或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在房屋产权登记机构登记其家庭有两套房产(含此套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的房产)的,均可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

  第六条《惠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认定的特级人才和A类、B类、C类人才申请享受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所列各项优惠政策时,该人才享受各项优惠政策的时效以人社部门发放的“优粤惠才卡”时效为准。

  《惠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外的全日制硕士、副高职称以上人才申请享受第四条、第五条所列各项优惠政策时,全日制硕士(含)以上人才需全脱产在校学习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副高职称(含)以上人才需取得副高以上职称证书。

  第七条 各用人单位应在各类人才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时做好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宣传工作。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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